有网友留言反映,辽宁凌源创高钢渣处理回收有限公司在公司院内、河流沿岸及山沟里长期非法排放、堆放固体废物。该厂每天都用货车运输冶炼废渣,未经任何处理便露天堆放。近日,接到网友留言反映钢渣露天堆放污染环境的线索后,记者赴辽宁凌源市实地采访调查。
钢渣属于工业固体废物,是炼钢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可二次利用。网友反映钢渣露天堆放问题,应该出现在钢渣产生后到再利用前这个时期。鉴于钢渣堆放会对土壤、水体产生污染,法律规定,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然而,当地村民指出,“地里落了渣灰,后来板结成一层,影响庄稼生长。”可见该企业露天堆放钢渣已对附近土壤和空气质量造成严重污染。即便该企业去年被罚款被督促整改,但据记者观察,钢渣堆比围挡高出数倍,并未达到法律要求。由此推论,被要求整改前该企业违规堆放钢渣情节更严重。
钢渣堆紧邻河道、靠近饮用水源是否合规?当地有关部门的说法是,钢渣堆不在河道管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也就是说,不算违规。但有专家指出,在耕地与河道附近设置的堆场,通常会违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即当地官方的说法存疑。
当地有关方面声称“钢渣没有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原因是检测了氨氮、铁两项指标未超标。但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反映地下水质量基本状况的常规指标有39项,非常规指标有54项。即地下水是否被污染也很可疑。按说,该项目要有环评手续,但实际是“先上车”,“补票”晚了两年多。
由此看出,该企业露天堆放钢渣,完全是违法操作。晚“补票”并不能掩饰其2023年至2025年这两年中违法行为。即便是“临时堆存”,由于存在污染风险也是不允许的,何况2023年至今露天堆放钢渣,即“临时堆存说”缺乏说服力。究其原因,该企业长期无视钢渣污染风险和相关法律规定。
按理,当地相关部门应该当好生态环境“捍卫者”,主动发现露天堆放钢渣,积极受理当地群众举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但实际情况是,即便去年收到群众举报,也只是轻轻处罚,也未督促整改到位。而且,从有关部门负责人与记者对话内容来看,不是为企业说话,就是想撇清自己的责任。
更令人费解的是,明明该企业违规露天堆放钢渣造成环境污染,应该是企业为治理买单,然而,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将投入1000万元对堆放的钢渣进行处理。这显然让人难以接受,政府部门凭什么要为企业乱堆钢渣“擦屁股”,难道说有关部门投入的巨资是“天上掉下来的”?
除了该企业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外,当地有关职能部门未尽其责,也应该受到追责问责。当地村民受到的各种污染损失也应该获得合理补偿。对产生钢渣的相关钢铁企业,也要依法查处。
至于谁为治理钢渣堆放买单,责任显然很明确,当地有关部门怎么能拿财政资金为企业违规买单?这既不符合常识,也在鼓励企业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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