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丽律师毕业于河南大学,拥有本科学士学位。自2012年投身法律服务工作,2014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12年执业经验。她现为多家企业、学校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案件,还参与编著了《劳动争议与工伤纠纷实务指南》,荣获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工作之余热衷公益,积极普法。
恶意缠诉,企业陷入纠纷困境
在商业活动里,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近期,张艳丽律师接手了一起复杂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以某物流企业名义,将被告某贸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近400万元快递费。被告收到应诉材料后表示,从未与原告直接签订服务合同,也未协商过快递服务事宜,相关款项往来是因案外人的协调。于是,被告委托张艳丽律师团队介入,依法进行抗辩。
双重抗辩,直击恶意诉讼本质
张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案件脉络,确定了“双重抗辩+直击恶意诉讼”的代理思路。
一方面,论证被告并非适格被告,与原告无合同关系。经核查,被告虽有向原告转账和收取发票行为,但这并非基于双方合意。实际是被告关联负责人与案外人顾X(化名)长期合作快递业务,因财务核算需要发票,顾X从原告处开具发票,被告再按发票信息支付。转账和发票只是财务流程,不能认定双方存在合作关系。通过梳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案外人当庭陈述等证据,证实原告与被告关联负责人都直接与顾X对接业务,顾X是合作枢纽,构成三角交易关系。若仅以“实际使用服务”认定合同主体,违背商业交易逻辑和法律规定。而且,原告在服务期间从未向被告主张过欠款,也未对账,其负责人明确提及向顾X催讨欠款,且此前已两次起诉被告又无故撤诉,此次起诉是想转嫁债务,构成恶意诉讼。
另一方面,精准反驳原告主张的快递费金额。被告关联负责人与顾X已通过微信明确约定快递服务价格,并有完整转账记录和对账凭证佐证,截至合作结束,支付费用已基本覆盖应付金额,差额可忽略不计。庭审中,原告虽不认可被告主张的定价,但承认其关联公司曾向顾X出具报价单,与被告约定价格基本一致。经核算,按原告关联公司报价单计算,顾X欠付金额仅约84万元,与原告主张相差巨大。同时,原告自行提出扣除未完成服务费用,其主张的单价与被告约定价格接近,进一步证明原告起诉时计价标准不合理。
证据制胜,企业成功摆脱困扰
在庭审中,张律师团队提交的证据形成完整链条,全面反驳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在证据劣势明显、恶意诉讼意图被揭露的情况下,于第三次庭审后申请撤诉。法院依法准许,案件受理费与公告费均由原告承担,被告成功摆脱诉讼困扰。
这起案件的胜诉,凸显了张艳丽律师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商业合作中,企业要重视交易流程规范化,明确合同主体,留存好交易凭证。当遭遇恶意诉讼时,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全面梳理证据、精准适用法律,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正常市场交易秩序。也提醒大家,恶意诉讼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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