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了一份《情况说明》

承认此前发布的《2026年第一季度南通市主城区

房建工程安全文明及劳动用工监管情况通报》

确实经历了“发了又删,删了又发”的过程

此前删除相关内容是因为部分被通报项目提出申诉

核实后已恢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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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一下这场“删帖风波”全程

5月11日:南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2026年第一季度南通市主城区房建工程安全文明及劳动用工监管情况通报》,名单中涉及多个项目。

5月12日-13日:各大自媒体和房产圈在查阅时发现,通报中中海地产(中海臻如府)被查出“危大工程管理严重缺位”等,不少文章批评这家央企光环下的企业。

5月14日上午: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了神秘被通报企业的申诉。

5月14日下午: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该通报网页离奇变成“404”。

5月16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网页恢复,并确认“经复核问题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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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看这份说明,态度似乎还算诚恳

但细读后却暴露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工作中的随意

凭什么“一申诉就下架”?

要知道,官网的相关文件不是种草笔记

它是经过基层执法人员现场勘查、数据比对、层层审批后

代表政府行政权力的正式文书

如果每个申诉都能导致通报下架

那监管权威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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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正常的逻辑

企业如果不服

完全可以走合法的行政复议或申诉流程

但在复核结论出来、且证明原通报确实有错之前

原通报是绝对不应该、也不能撤下的!

这就好比市场监管局在官网上

公布了一批卫生严重不达标的“餐饮黑名单”

某家高档大酒楼觉得被抹黑了,跑去申诉

市监局的正确做法是接受申诉并重新核查

而不是人家大酒楼一喊冤

立刻把全网公示的“黑名单”给撤了

让不知情的消费者继续去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饭菜

我们对比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案例

其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指出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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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接到申诉的当天下午就把文件“撤下”

这种“未审先退”的做法让网友质疑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如此随意吗?

“复核校验”非要用“404”来表现?

退一万步讲,就算文件里存在极其严重的重大数据失误

必须立刻停止扩散

是否应该选择在原网页打上清晰的公告

“接相关项目申诉,本通报部分数据正在复核中,暂不公示。”

保障公众知情权

而不是直接把链接删了

留下一句“Sorry, Page Not Found”

这种粗暴的“拔网线”操作

直接导致了部分网友对情况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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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大白后,为何还要扯一块“遮羞布”?

通报指出“经复核,通报问题属实”

既然已经查明企业

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属实

那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发布说明时

为什么不指出是哪家企业在申诉?

申诉企业是否涉嫌掩盖事实?

为什么只模糊的使用“部分被通报项目”来代指

一次随意的撤稿

消耗的是政府长年累月积攒的公信力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情况说明》的最后提到

将“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管理”

希望这不仅仅是一句挽尊的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