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5月1日晚,我在盐城雅家乐解放路店购买了两袋面包。次日清晨食用时,在吃完第一片、准备吃第二片时,家人惊恐地发现面包表面竟有明显的霉点!这意味着,第一片发霉的面包已经被我毫无察觉地吞下了肚!出于对健康的担忧和对商家的信任,我当即带着剩余的面包和购物凭证赶到超市服务台交涉。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简直刷新了我的认知。当班的一位左姓工作人员(疑似店长)非但没有半分歉意,反而理直气壮地向我“普法”:强调超市不是故意的,要去问厂家;更叫嚣说“处理过很多类似问题,都是这样处理的”,明确表示拒绝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甚至暗示就算我举报到工商部门,顶多也就是调解而已!

在我投诉后,盐城市场监督管理局仅用一通“机器人式”的电话进行了回复。大意是:已经去检查了,但超市方明确表示拒绝赔偿,言下之意是“他们也没办法,让我爱咋咋地”。

我在此严正声明:雅家乐,不要以为你们一贯“这样处理”就能尾大不掉!面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依法有权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赔偿!我不仅会坚决起诉到底,还要让全盐城的市民都看清你们这家超市的真面目!

同时,我也想质问相关监管部门:市场监管局虽然没有权力强制商家赔钱,但商家违法销售发霉食品是铁证如山的事实!工作人员公然宣称“处理过很多类似问题”,这是否意味着雅家乐长期、多次销售霉变食品,并一贯通过对抗法律的方式“摆平”消费者?面对如此嚣张的叫嚣,监管部门在行政处罚和主动监管上,是否存在明显的“放水”和失职?这种长期的“装聋作哑”,难道不是商家日益猖狂的底气吗?

食品安全大于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绝不容践踏!我将维权到底,绝不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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