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杀人犯都能出来拍电影了?把自己杀人的事情再演一遍,这个剧情是真猎奇啊
不是说歧视服刑出狱人员,电影是大众的,应该是引导积极向上的。
杀人犯出来都能当大众人物拍电影,那么之前被封杀的那些电影演员呢?
那这样说,吴亦凡出来了可以拍一个《监狱来的哥哥》,梅姨也能拍一个《帮助孩子逃离原生家庭的痛》。
最近一个电影《监狱来的妈妈》被骂得挺厉害,还没上映就快翻车了。
这电影拿了国际A类电影节的最佳女主角奖,主要是鼓励女性“反家暴”,宣传“女性力量”。
故事讲的是一位母亲被家暴,反抗的时候不小心杀死了丈夫,她坐了十年牢后涅槃重生,最关键的是,这个女主角自己就是故事的原型,可以说是“本色出演”。
甚至连孩子和婆婆也是本人出演。拍电影的时候她们难道不会打起来吗?
电影宣传是在长期家暴下的“正当防卫”,但网友查到的法院判决书里压根没有“家暴”这回事。
根据当年的刑事裁定书,真相是因为“支床”这种琐事发生争吵撕打,随后女生退至客厅并顺手将客厅桌上的一把水果刀拿在手里,丈夫出来后,她将水果刀刺向丈夫胸部致其死亡。
这个刀是一把长19cm,刃长9.5cm的水果刀。
类似于这样的,所以说当时她的杀意是非常明确的。
法院最后的判决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中国刑法有期徒刑单个罪名顶格便是十五年,而她就是十五年。即便经历减刑,她也足足在监狱里待到2020年才出来。
多位证人都说两人平时关系“还可以”,吵架也不算严重。
卷宗里也没有一个字写“长期家暴”。而且他们的合租的室友明确证实,女生平时根本不干家务,那就是说一个平时包了家务的丈夫,却被塑造成了家暴犯。
判决书写得清清楚楚——15年刑期,电影给改成10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说成“正当防卫”;压根没有长期家暴的认定,硬给加了一段苦情戏,说人家“长期被家暴”。
这叫改编吗?关键地方全给换了。
顶着“真实事件”的名头,把黑的说成白的,把故意杀人粉饰成反抗英雄。
并且,电影还涉嫌违法:
女主被剥夺政治权利,按规定这期间不能参与拍摄。但这电影的拍摄时间2019-2021年正好在这期间。
一般来说失手杀人了,还是自己丈夫,造成的心理创伤,可能一生都无法治愈。
就比如《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安迪,即使蒙冤入狱,仍然为妻子的死,每天都郁郁寡欢。
而这个杀夫案拍成了电影,却把死者污名化,为自己洗白。
电影把女主角拍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完美受害者”,纯洁、无辜、一身白莲花。她嘴里喊着性别平等、反对家暴......
她在社交媒体上发了一堆特别“感人”的话,“我曾经被命运推下深渊,家暴、坐牢、跟孩子分离……在高墙之内整整十年,这十年,我丧失的不仅是自由,还有孩子的童年...但我从未认命!”
她还写:我懂那种被困在黑暗里的绝望、我懂那种错过孩子成长连思念都只能藏在心底的愧疚。”
她说自己愧疚,那确实该愧疚。但该愧疚的对象,不是自己,而是那个被杀死的老公,还有那个因为一时冲动而没了爸爸的孩子。
而电影也靠宣传女性力量,在西方国家拿了一堆奖。
看看这个电影在国外上映的时候,女主是怎么说的。
丈夫已经死了不能爬出来给自己辩解,这个丈夫真是可怜,被杀了两次,一次是现实意义上的被杀,另一次是道德层面上的被杀。
这位著名编剧说:
用杀人犯做演员是个营销噱头,主题表现杀夫的合理性可能是真正要表达的。推动系统性地对男性的仇恨、恐惧和对抗,是这些年很多文艺和媒体的关注点。
现在真的是一根筋两头堵了。
你说他是冤假错案吧,为什么不拿出新的证据去翻案,再拿国家赔偿,你说他不是冤案,那这片子在宣传什么价值观呢。
今天杀人犯都能拿影后了,那明天呢? 那些因为吸毒、嫖娼、出轨、偷税而被封杀的劣迹艺人,是不是也找到了一条洗白的路?
现在女性电影这个题材,想蹭的资本和片方越来越多了。
一年拍个好几部,用不了多久,马上就会审美疲劳了。
别看宣传的时候一个个讲得多好听,什么理想啊、主义啊,女性力量啊。
说到底,就是资本在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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