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很多老人退休后并不是不想休息,而是没办法完全停下来。房租、医疗费、子女支援、父母照护和日常生活开支,都让不少人即使到了领取国民年金的年龄,仍然要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可是过去韩国有一个让老人很无奈的制度:退休后只要再就业收入超过一定标准,国民年金就会被削减。换句话说,老人越努力工作,反而越可能少拿养老金。这种“越工作越吃亏”的结构,长期受到批评。现在,这项制度终于要大幅放宽。
18日,据韩国保健福利部和国民年金公团透露,修订后的《国民年金法》将从6月17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的核心,是放宽因收入活动而削减老龄年金的标准。按照新制度,今后月收入在约519万韩元以下,约合人民币2.34万元以下的国民年金领取者,可以不被削减,一分钱不少地领取养老金。
在旧制度下,如果国民年金领取者的收入超过全体加入者最近3年平均收入,也就是所谓“A值”,最长5年内,养老金最多可能被削减一半。以今年为基准,A值为每月319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44万元。也就是说,过去退休老人再就业后,只要月收入达到320万韩元左右,约合人民币1.44万元,就可能成为养老金削减对象。
问题在于,这个标准在现实中容易打击高龄层劳动意愿。很多老人再就业并不是为了发财,而是为了补充生活费。如果刚刚工作有收入,养老金就被扣掉一部分,他们自然会觉得“不如少干一点”或者“干了也不划算”。韩国去年就有约13.7万名领取者,因为从事收入活动而被削减养老金,削减总额达到2429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0.9亿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也曾指出,韩国这一制度可能降低老年人劳动积极性。
此次修订相当于在原有A值基础上,额外增加每月2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9000元的扣除额度。也就是说,今年的减额标准线从原来的319万韩元,上升到约519万韩元。只要月收入没有超过519万韩元,领取者就可以全额领取国民年金。按照旧制度,每月最多会被削减约15万韩元,约合人民币675元左右的部分领取者,今后也可以不再被扣。
这个变化对退休再就业老人来说意义很大。韩国老年贫困率长期偏高,很多人即使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也不得不继续工作。过去制度给人的感觉是:国家一边鼓励高龄者继续参与经济活动,一边又因为他们有收入而削减养老金。这种设计在超高龄社会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现在放宽标准,相当于告诉老人:你愿意继续工作,国家不会轻易因为你有收入就扣你的养老金。
虽然法律正式实施日期是6月17日,但实际优惠已经提前开始。国民年金公团表示,考虑到国民便利,已经从今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收入开始,优先适用修订后的新标准。也就是说,不必等到6月17日之后才受益,今年初以来符合条件的收入也会按照新规则处理。
更进一步,去年因收入被削减的养老金,也将成为部分返还对象。以2025年为基准,如果领取者收入低于当年A值加200万韩元后的标准,也就是约509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29万元以下,那么此前被削减的年金可通过结算程序返还。不过,由于国税厅收入确定资料转交给国民年金公团需要时间,不同领取者的返还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公团将在确认征税资料后依次清算。
这项制度调整的背后,是韩国超高龄社会的现实压力。韩国65岁以上人口比例不断上升,劳动力人口减少,高龄者继续工作已经不是例外,而是越来越普遍的现象。过去人们把退休理解为完全离开劳动市场,但现在很多老人是“半退休”“再就业”“短时间工作”或“为生计继续劳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制度仍然把老年人工作视为需要惩罚的收入行为,就会和现实脱节。
从中国社会来看,这个问题同样值得关注。中国也正在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延迟退休、老年再就业、灵活就业和养老金可持续性都会成为重要议题。很多中国老人退休后也会继续工作,有的是为了增加收入,有的是为了保持社会联系,有的是因为子女和家庭支出仍然很重。韩国这次改革给出的启发是:如果社会需要老人继续参与劳动,就不能在制度上让老人觉得“越干越亏”。
不过,养老金不减额并不意味着财政没有压力。韩国政府估算,此次放宽减额标准,未来5年大约需要5356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4.1亿元的追加财政。支持者认为,这笔支出有必要,因为它能鼓励高龄者继续工作,缓解收入空白,并减少老人贫困风险。反对或谨慎观点则会担心,国民年金本来就面临长期财政压力,如果不断放宽支付条件,未来基金可持续性也要重新计算。
这正是养老制度最难平衡的地方。一方面,老人已经缴纳过保险费,退休后继续工作不应该成为被扣养老金的理由;另一方面,公共年金制度需要考虑长期财政稳定,也要兼顾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的公平。如果高收入老人也完全不受限制领取年金,可能引发对制度公平性的讨论。因此,韩国政府也表示,未来将结合财政状况和其他公共年金之间的平衡性,继续讨论剩余高收入区间的减额制度是否需要追加修改。
此次修订案还加入了对所谓“悖伦遗属”的年金支付限制条款。对于犯下民法上足以导致丧失继承权的重大犯罪,或严重违反扶养义务的遗属,将不再支付遗属年金、未支付工资、一次性返还金、死亡一次性金等。如果事后确认属于不正当领取,还将连同加算利息全额追回。这一内容说明,韩国年金制度不仅在调整收入减额标准,也在强化对领取资格伦理性的管理。
说得更直白一点,韩国这次改革是在修正一个不合时宜的制度矛盾:一边需要老人继续工作,一边又因为老人工作而扣养老金。对于真正为了生活再就业的退休者来说,这种制度会制造很强的不公平感。现在把标准提高到月收入519万韩元以下不减额,至少能让大量普通再就业老人少一些顾虑。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韩国养老问题已经解决。老年贫困、低额年金、独居老人、医疗支出和高龄就业质量,仍然是韩国社会必须面对的难题。放宽减额标准只是其中一步,它能鼓励老人继续工作,但不能替代稳定的养老收入体系,也不能让老人长期依靠低薪工作维持晚年生活。
韩国这次制度调整真正释放的信号是:在超高龄社会,退休不再等于完全停止劳动,养老金制度也必须适应这种变化。老年人继续工作,不应该被看作“多拿了一份收入所以要扣掉养老金”,而应该被看作社会劳动力结构变化下的正常选择。只要不是高收入滥用制度,普通老人有权通过劳动改善生活,也有权领取自己应得的年金。
所以问题也很现实:退休后继续工作的人,养老金到底应不应该因为收入而被削减?再进一步,韩国和中国都在进入老龄化社会,未来养老制度是应该鼓励老人继续参与劳动,还是应该让老人真正能够安心退休?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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