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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都报道《荔湾旧改征拆现“民生街、黄三李四”等名被指虚构,部门回应》发布后,引发热议。有市民依然对征收公告中的地址、产权人姓名存疑,希望得到有关部门进一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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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评论截图。

房屋何时灭失?黄三、李四是真名吗?

两年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发布的一则陆居路的征收房屋评估公告(下称“公告”),出现南区芳村路民生街,黄三、李四等名称。两个不符合常见命名习惯的姓名引起部分市民质疑,而“民生街”这一地址,更是被民政、公安部门确认,没有相关档案资料。

关于名称的真实性,记者向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核实,并结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给市民的告知书,可基本厘清征收中会出现查不到的地址和可疑姓名的原因——“民生街”“黄三、李四”均为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上真实记载的信息。这类房屋均于上世纪50-60年代完成初始产权登记。有专家分析认为,因年代久远,当时登记信息可能是当地通行的“土名”或者旧地址,并非最新的、规范的门牌地址,以至于现在查询不到。

在征收与土地整备过程中,经地籍查勘图确认,上述房屋地籍图斑虽位于陆居路项目征收范围内,但其房屋实体已灭失、产权人无法联系。针对这一特殊情形,为厘清事实、充分保障房屋相关权利人征收补偿合法权益,征收单位按照陆居路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开展价值评估,并依法履行公告程序,全程合规公开,实际并未发生补偿行为。

报道发出后,有市民提出,希望征收单位出示上述地址、产权人姓名登记在册的证据,同时明确房屋灭失时间,正面回应“黄三李四”登记在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旧改政务公开会优化吗?

这场争议,也引发了对旧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的深层思考。有专家认为,上述房屋年代久远,征收单位在公告中没有对不同阶段的调查结果做充分说明,是引发争议的原因之一。建议在公告中注明调查差异,适当增加背景说明,让市民能够真正看懂公告。与此同时,旧改信息公开要前置且贯穿全程。

报道发出后,有网友评论道,“政府部门在必要的文件或公告中应该延续有关信息”。部门该如何回应公众期待?这同样需要一个明确的态度。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李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