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军或者汉奸骑着自行车下乡骚扰,遭到我方军民的迎头痛击——这样的场景,在抗战题材的影视作品中常能见到,比如经典电影《地雷战》《地道战》《小兵张嘎》等。

艺术来源于生活。在抗战时期,自行车的确是敌伪用于近距离(通常是本县范围内)窜扰的交通工具之一。查询史料,可以找到不少一手记载。近来,笔者在阅读抗战时期胶东半岛的《大众报》(当时的中共胶东区委机关报)之际,就留意到一则相应记载。

这则记载具体刊登在1944年11月1日《大众报》的第四版,原标题为:《招北地方武装活捉伪官员五名》。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招北”,系在战时背景下将原招远县一分为二后所形成的县级区划。对此,《招远县志》在大事记中记载道:“ 1941年1月1日,招远划为两个县,县城以南称招远县,县城以北称招北县。”在民间口头上,人们也习惯将两县称作“南招”和“北招”。

言归正传,那则报道的篇幅并不长,全文如下:

【新华社胶东支社】又讯九月六日,招远敌伪二百余出动,遭我地方武装伏击,毙伤敌伪九名。九月二十九日,招城伪大队部人员王良佐及伪税务局长崔喜风等五人,由招城雇脚踏车至沙沟马家村,遭我×中队伏击,将王逆等全部活捉,并获指挥刀一把、伪钞两万元。按:王逆曾任招城伪保安队三中队长,平日无恶不作,群众莫不愤恨。我中队当即将王逆等押送县大(队)处理。(署名:郭远明,郝怒涛)

严格来说,上述内容是当时招北军民两次对敌伏击战的合并叙述。发生于(1944年)九月六日的那次伏击战一笔带过,发生于九月二十九日的伏击战则描写较为详细,明确提到敌伪是骑自行车下乡窜扰。

根据报道,敌伪是五人下乡,其头目为王良佐(曾任招城伪保安队三中队长)和崔喜风(伪税务局长)。从缴获的物品来看,他们似未携带枪支,而携带了不少钱财,可能是与其他区域的敌伪进行“人情走动”。当他们行至沙沟马家村时,遭到我地方武装的伏击,全数被俘。(注:沙沟马家村现属招远市张星镇,位于张星镇通往龙口市黄山馆镇的大路旁。以此推测,王良佐等人亦有可能是要去往龙口。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沙沟马家村南面不远的杜家村,曾是招北县的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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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招远市张星镇沙沟马家村的位置示意)

限于资料,笔者暂时不知我方对王良佐、崔喜风等人的最终处置结果。但从报道的行文语气来看,平日民愤极大的王良佐,多半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以上报道的篇幅虽短,但也记录下了胶东抗战历史的鲜活细节。如果招远当地朋友尤其是沙沟马家村的朋友听说过这次战斗,欢迎补充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