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广州互联网法院的判决书,就举瓶把自己灌醉了。刚醒,涂涂鸦。

因为写文章,被诉名誉侵权,但是无一例外打赢。这是第三回了。

第一回,是2019年,和“企鹅”法务,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打。“小马哥”诉请四项,如赔款100万,等等。我飞去深圳应战。打到节骨眼上,他们要求撤诉。因为承办的女法官老是打我电话,而且说话声音很好听,后来我就同意让他们撤诉了。总之,打跑了“南山必胜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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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是2024 年。之前一年,我在南通崇川法院南通港法庭,代理我父、我姑,打继承纠纷官司。承办法官夏建华,主要判分割了抚恤金等。但被告严有华坚持独吞不肯分割。双方都上诉了。南通中院二审维持后,严有华依然不肯分割。另行起诉,说我老是撰文抨击他,名誉侵权,索赔精神损失费5万元,说要和前案判他给付的5万元抵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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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着急申请强制执行他。先到本地管辖侵权案的唐闸法庭掐一架。承办法官周勇强。周勇强一板一眼的审理后,驳回其诉请。老渣滓在诉讼中居然提交感冒病历主张精神损失费。笑死人也。我爷爷怎么就生出这么个孽障!

之后,我才去申请强制执行,崇川法院执行局的王永亮法官,还算有点小本事,执掉了。

当时,我和王永亮有个简短的对话,我的大意是:像王永亮这样法律科班出身的中青年法官办案,一般还是靠谱的;但是,夏建华是另一类人,也不知道接受的什么教育,判个案子四六不通,还自吹自擂老牌大学生。

比如,被告严有华耍赖说没看见、支取二老任何存单,结果司法调查确证都他支取的。

而司法调查前,原被告都说,老人不存在赠与行为,这就通过无争议事实限制了裁判。但夏建华非但不惩戒虚假陈述行为,相反却违反“禁反言”原则,推定赠与老人钱款给严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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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如此类的硬伤,比比皆是。

崇川法院老院长陆燕红月前灰溜溜的回中院了,来了个新院长“谷研究”谷昔伟。建议谷院长协调协调,把夏建华弄到崇川区红十字会或慈善会什么地方搞赠与去。

第三回,就是今年,被人起诉到广州互联网法院,跟我索赔5万元。事儿却是旧事,2016年,我给广东新快报评论版写了篇评《个人爱好”岂是放纵学术抄袭的理由?》,炮打了广州某高校的“文抄公”李涛。当时对接的,是评论版编辑张凯阳兄(笔名凯风,也是我2010年至2011年工作于湖南红网时的精锐作者。他现是网络大V,主理“国民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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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诉后,我跟早已离职的张凯阳兄,以及新快报总编辑冯树盛老师了解了点情况,也没当回事,就按部就班的写了份答辩状,后来参与了足不出户的在线开庭。挺好玩的。

广州互联网法院(2025)粤0192民初24844号民事判决书,判我抨击李涛“文抄公”虽言辞激烈但不侵权,驳回了李涛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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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判决书送给朋友,重庆大学搞媒介法规、伦理研究的刘海明教授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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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1月开始,我有点闲空,就抨击四六不通瞎判案的夏建华。今年农历过年前,我在工农路崇川法院新的立案地点玩——夏建华已退休,在那做调解员,他叫我别再写他了,不然要反制我。

我怼他,是不是想去唐闸法庭严永宏那告我?赶紧去!

后来,想不到崇川法院还发函给公安,属地派出所民警约我聊天。据崇川法院公函里统计,说我写崇川法院夏建华等法官,前前后后一百多篇了。我火冒三丈,我和崇川法院的事,碍公安啥事?后来答应人,开大会期间不写。

夏建华懂不懂法?如果认为我写的不对,侵犯名誉权,有本事,有魄力,就去唐闸法庭严永宏那告我。

找帮手,找公安,算什么本事?算什么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