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规规矩矩停楼下,没招谁没惹谁,竟被脱落的墙皮砸得面目全非,维修费高达4万多!这笔 “飞来横祸” 的账单,到底该由谁来买单?是物业、开发商,还是车主自认倒霉?安徽宁国法院刚审结的这起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看完再也不怕高空坠物砸车维权难!

2024年8月,安徽宁国某小区业主柯某,将自家轿车停放在楼下车位。毫无征兆之下,楼体外墙墙皮突然脱落,狠狠砸中车辆,导致车辆严重受损,维修费用共计457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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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柯某给车辆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且事故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公司很快全额赔付了维修费。按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赔付后便取得了保险代位求偿权,随即把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法庭上双方争执不休:保险公司认为,物业作为小区管理人,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必须担责;物业则辩称,早已上报外墙隐患,还贴了警示标志、拉了警戒线,已经尽到职责,不该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定: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负有持续维护、保障公共安全的法定义务,仅做警示、拉警戒线远远不够,既没制止车辆停入风险区,也没采取加固维修等主动措施,管理明显缺位,应承担主要责任;而车主柯某无视警示提示停车,自身也有过错。最终判决物业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车主自行承担30%,同时明确物业赔偿后,若属房屋质量问题,可向开发商另行追偿。

很多业主疑惑,墙皮脱落是房子本身的问题,为啥要物业赔钱?小区外墙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物业公司是法定的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建筑物及其设施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就要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法律上的过错推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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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物业只做了基础警示,没从根源上消除隐患,也没管控风险区域停车,显然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法院判定其承担主要责任。

不少人觉得车主太冤,好好停车还要担责?其实法律讲究过错相抵:现场已有警示标志和警戒线,车主未尽到合理观察注意义务,执意停在风险区域,对损害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所以依法减轻物业的责任,自行承担30%损失。

简单说,就是保险公司先赔钱,再替车主找责任人追偿。既保证车主能快速拿到理赔款,又不让侵权方逃避责任,这是财产保险里的重要制度,也是本案保险公司能起诉物业的法律依据。

必看法律法条,维权全靠它!建议收藏:

1.《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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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4.《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提醒大家:停车避坑+维权指南

1.停车远离风险区:看到外墙脱落警示、警戒线、老旧楼栋,千万别停车,宁可多走几步路;

2.保留全部证据:遇坠物砸车,第一时间拍照录像(现场、车辆受损、警示标志),留存维修票据、报警记录;

3.及时报保险:投保车损险的,先找保险公司理赔,无需自己和物业扯皮;

4.物业要尽责:发现外墙隐患,不能只贴警示,必须及时维修、管控风险区域,否则难逃责任。

遇到 “天降横祸” 别慌,用好法律武器,该谁担责谁买单,合法权益一定能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