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离婚诉讼中,涉及核心房产、大额存款、车辆及股权等多项财产,一方又存在过错行为,另一方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是本案关注的重点。本案中,当事人因丈夫婚内出轨及长期酗酒导致感情破裂,王媛媛律师与蒋璐律师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最终,当事人和平解除了婚姻关系,明确了房屋、车位及存款的归属,并获得了相应补偿。
案件背景
当事人是离婚诉讼中的女方(原告,化名:赵女士)。她与丈夫(化名:钱先生)婚后育有一女,因性格不合,丈夫长期酗酒并对外宣称寻找“情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赵女士向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核心住房、车位、大额存款、公司股权等),并争取女儿的抚养权。钱先生同意离婚,但双方就财产分割方案存在多项分歧。
- 当事人身份:离婚诉讼中的女方(原告)
- 核心矛盾:双方同意离婚,但就名下核心房产、大额存款、车辆及股权的分割方案存在多项主要争议
- 关键词:房产与存款归属、过错方、调解结案
核心难点
难点一:财产种类较多且价值较高。
双方名下拥有核心住房、车位、多笔大额存款、商业保险及公司股权等多种财产,梳理和评估工作需要逐项进行。
难点二:对方存在过错行为。
钱先生婚内出轨并长期酗酒,赵女士因此主张其存在过错,要求在财产分割时对其少分。但离婚损害赔偿的认定需要相应证据支持。
难点三:首次诉讼的裁判周期。
离婚案件中,法院需综合考量感情破裂的证据。若证据尚不充分,首次起诉可能存在不判离的情况,诉讼周期可能相应延长。
专业破局
王媛媛律师、蒋璐律师代理本案。接受委托后,围绕赵女士的主张开展了以下工作:
第一,梳理财产情况。
对双方名下的核心住房、车位、存款、保险、股权等财产进行梳理和评估,形成财产清单及价值分析。
第二,把握庭后调解时机。
庭审结束后,因对方提出的财产平分方案未被接受,案件面临进一步审理。但律师发现对方具有调解意向,遂组织现场调解。
第三,缓和双方对立情绪。
为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推动沟通进程,律师于中午邀请原、被告共同用餐,在相对轻松的氛围下进行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方案。
庭审工作:律师在庭审结束后组织面对面沟通,并与承办法官对接,当日完成调解并取得《民事调解书》。
案件结果
核心结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具体调解结果:
- 婚姻关系:赵女士与钱先生自愿离婚。
- 财产分割:案涉核心住房归赵女士所有,车位归赵女士所有,大额存款归赵女士所有。
- 对方补偿:钱先生向赵女士支付相应补偿款。
- 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共同分担。
关键词:房产与存款归属、庭后调解
法也说法
- 调解是离婚案件的重要解决方式之一。
在离婚诉讼中,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在专业律师的判断下,适时把握调解时机,可能取得双方均可接受的结果。 - 庭后调解具有实际意义。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的心态可能发生变化。此时律师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有助于推动双方达成一致。 - 财产分割需要全面梳理。
本案中,通过对多种财产的梳理和价值评估,为当事人的谈判策略提供了基础。 - 调解可以兼顾各方诉求。
调解协议不仅解决财产分配,还可以兼顾双方的实际需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免责声明
本文所涉案例为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真实案件,各方信息均已进行化名处理。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情况及法律适用均存在差异,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如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携带材料向专业律师咨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