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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款已经发放完毕,但有些法律规定还是要向你们公司重申一下……”在确定申请执行人收到被拖欠的劳务款后,承办该起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的执行法官,又给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打去了电话,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掰开揉碎了说,督促企业今后规范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
事情,还要从几个月前说起……
01
“薪”愁难解
李某等4名农民工与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建筑公司)因劳务报酬支付问题发生纠纷,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建筑公司限期支付劳务款共计4万余元。
然而,履行期限届满后,该建筑公司却迟迟未兑现承诺,多次推诿拖延。看着迟迟不到账的劳务款,农民工们心急如焚。
家里小孩的学费、老人的医药费都指着这笔钱呢!
无奈之下,李某等4名农民工向惠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02
闻声响应
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关乎民生底线,接到执行申请后,惠安法院执行法官启动了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制定执行方案。
次日一早,执行团队便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然而,面对法官的严肃告知,该建筑公司负责人仍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履行。
为了打破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执行法官同步开展财产查控工作,通过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查询的同时,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公司经营场所,走访周边商户、合作单位等,深挖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03
落袋“薪”安
财产查控有序推进,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也从未停止。
“这4万余元,是4个家庭的“养家钱”,孩子的学费、老人的救命钱都在这里头!”
如果仍不履行,公司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必然会影响企业的信誉与后续经营,相关责任人也可能被采取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得不偿失。
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推被执行人转变态度,表示愿意履行付款义务。
履行刻不容缓,为了确保款项快速到位,执行法官未曾停歇,当即督促、协助被执行人办理转账手续。
终于,2天后,4万多元劳务款如约足额汇入4名农民工的账户,落袋为安。
劳务报酬是劳动者的“养家钱”“辛苦钱”。惠安法院始终把涉农民工工资执行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快立、快执、快办原则,为每一滴汗水、每一份“薪”安筑牢权益保障防线。
来源:惠安法院
供稿: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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