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合同签订

公司必须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2个月起需支付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若满1年未签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变更

公司单方面调整工作地点、岗位、降薪等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劳动者可拒绝。若强制变更且未达成一致,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3. 试用期规定

• 合同期≥3个月且<1年:试用期≤1个月;

• 合同期≥1年且<3年:试用期≤2个月;

• 合同期≥3年或无固定期限:试用期≤6个月。

同一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 社保缴纳

试用期也需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在用工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否则违法。

5. 工资发放

工资需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未满一周/一月”为由拒发。加班工资标准:工作日1.5倍、休息日2倍、法定假日3倍。

6. 年假权益

工作满1年可享带薪年假:

• 1~10年:5天;

• 10~20年:10天;

• ≥20年:15天。

7. 离职程序

• 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即可离职;

• 正式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

8. 离职补偿

• 经济补偿金(N):每工作1年补偿1个月工资;

• 违法解除赔偿金(2N):公司单方违法解约需双倍补偿。

9. 末位淘汰与扣款

“末位淘汰”属违法解雇,需支付2N赔偿金。公司不得以“考勤扣款”等名义克扣工资,除非符合法定代扣情形(如社保、个税等)。

10. 失业金申领

需满足:

• 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

•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被辞退);

• 已办理失业登记。

11. 工伤认定

包括:

• 工作时间、场所内因工作受伤;

• 上下班途中非主责的交通事故;

• 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