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呀!

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警示、处罚文件,都是非常好的审计知识学习材料。

我们不仅可以从中一探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还能窥见那些行业老司机也常翻车的地方。

本期继续更新《跟着证监会学审计》系列!

警示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1风险评估方面

1、未审慎确定重要性水平

在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时,在底稿中说明选择基准等考虑因素;随着审计工作推进,未对计划阶段确定的重要性水平是否有必要修改进行判断;未充分记录调整子公司重要性水平的理由

2、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

未获取充分证据用以识别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3、风险评估底稿记录不完整、不规范

底稿中存在多处遗漏或不规范的问题,如未见就舞弊风险询问管理层和其他人员的记录、未记录询问时间、未充分考虑管理层凌驾控制之上的可能性、未恰当记录针对重大非常规交易所采取的的措施以及形成审计结论的基础、未见重大会计估计底稿等。

02控制测试方面

1、内部控制的审计范围不完整,重要子公司的重要业务循环未纳入控制测试范围。

2、执行穿行测试时未记录测试的具体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未编制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底稿。

03实质性程序方面

利用外部专家工作时,未就专家工作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未充分复核并评价专家工作的恰当性及对审计工作的支持程度;

组成部分会计师沟通不充分;

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估计不恰当;

未充分关注部分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核算是否正确。

声明

信息来源:江西监管局/有删减

一墨财经公众号梳理并发布,如需转载请标明完整出处,谢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