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女性可能从未想过,结婚后未迁出户口,竟会沦为维权路上的阻碍。那么,出嫁后户口保留在原村,征收方却以“空挂户”为由拒绝支付拆迁补偿,究竟该如何应对?
上世纪90年代,小曲出生于山东德州,出生后户口便落在村里。青山环绕、绿树成荫的乡村,承载了她无忧无虑的童年:溪边的嬉戏、田野间的追逐,这些充满泥土芬芳的记忆,早已深深烙印在她的心中。
时光荏苒,小曲步入婚姻的殿堂。然而,出于对故土的眷恋与现实考量,她婚后并未将户口迁出,依然保留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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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因某项目工程扩建,小曲所在的村庄被纳入征收范围。消息传来,村庄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村民们倍感振奋。小曲看着熟悉的家乡即将迎来巨变,内心同样欣喜,她深知,自己作为本村集体成员,依法享有获得安置补偿的权利。
然而,满心期待却换来了一盆冷水。征收部门竟以小曲已经出嫁、属于“空挂户”为由,拒绝向其支付安置补偿。“我虽然结了婚,但户口依然在这里,与这片土地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凭什么剥夺我应得的权益?”面对这样的不公,小曲感到既委屈又愤怒。
《土地管理法》对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有着明确规定,土地征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本案中,项目工程扩建属于公共利益范畴,该村土地征收行为具备合法性基础。然而,征收行为的合法并不代表补偿安置可以随意附加条件。只要户口在原村且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出嫁女就平等享有安置补偿权。小曲若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例如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用法律武器拿回属于自己的正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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