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一方存在婚内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如何通过二审程序维护自身权益?本文通过一则真实案例,梳理二审离婚案件中的常见争议焦点及相关法律要点,供有类似需求的读者参考。
案件概述
离婚诉讼中,一方存在婚内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如何通过二审程序维护权益,是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本案中,当事人一审被判准予离婚,但财产分割方案及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未获支持。二审法院经审理后,改判支持了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请求,并调整了财产分割方案。
案件背景
当事人是离婚诉讼中的原告(女方,化名:赵女士)。她与丈夫(化名:钱先生)因钱先生存在婚内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向一审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钱先生支付离婚损害赔偿。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驳回了其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且在财产分割上未作有利调整。赵女士不服,委托律师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核心难点
难点一:一审判决对赵女士不利。
一审法院虽准予离婚,但驳回了赵女士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难点二:过错证据的补强。
赵女士在一审中提交了部分证据,二审中需要补充新的证据。
专业破局
姚瑶律师、刘乃豪律师代理本案。在二审诉讼过程中,律师围绕赵女士的诉求开展了以下工作:
突破点一:梳理过错证据。
协助赵女士补充收集了钱先生婚内出轨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照片视频,以及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
突破点二:陈述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以及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关于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财产分割原则,向法院陈述了相关法律依据。
突破点三:提交补充材料。
在二审庭审中提交了补充的证据材料。
关键行动:律师在二审庭审中提交了补充证据材料,并阐述了赵女士主张损害赔偿及财产分割的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
案件结果
核心结果:二审法院改判,支持赵女士的损害赔偿请求,并调整财产分割方案。
具体判决:
- 损害赔偿:撤销一审判决中驳回赵女士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部分,改判钱先生向赵女士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 财产分割:撤销一审判决中财产分割的部分,改判赵女士获得相应比例的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关系:维持一审判决中准予离婚的部分。
- 诉讼费用:二审案件受理费由钱先生负担。
关键词:二审改判、离婚损害赔偿、财产分割
法也说法
- 一审判决并非最终结果。
若一审判决对己方不利,当事人可依法提起上诉,通过二审程序寻求改判。 - 离婚损害赔偿的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情形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财产分割应体现对无过错方的照顾。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 律师在二审中的角色。
在涉及二审程序的离婚诉讼中,律师可以协助当事人梳理证据、制定上诉策略、陈述事实与法律依据。
免责声明
本文所涉案例为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真实案件,各方信息均已进行化名处理。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情况及法律适用均存在差异,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如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携带材料向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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