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上留言,举报位于任城区海关路中区区委宿舍六号楼下的泰康餐馆,北侧后厨油烟直接排入小区内,居民日常开窗通风都能闻到浓重的油烟味,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该网友在留言中直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要求相关部门作出解释。该条款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按此规定,泰康餐馆开设在居民楼楼下且油烟直排小区,显然已踩中法律红线。

该网友连发多问:谁允许在这里开的餐馆?当初审批时是否核实过经营场所条件?谁来叫停他的营业?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是餐馆负责还是监督部门负责?目前对该情况如何处罚?并明确要求公开处罚结果。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此类问题的根源往往在于审批环节把关不严,市场监管部门在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应当对经营场所是否符合环保要求进行实质审查,而非仅走形式。同时,生态环境和城管部门也负有日常监管职责,不能等到群众上网投诉才介入。该人士强调,油烟扰民看似小事,实则关乎居民健康和公共安全,相关部门应尽快依法查处,给群众一个明确的交代,而不是让法律条文停留在纸面上。

截至发稿时,相关部门暂未作出回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