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王学钧
又是先有媒体曝光,后有“高度重视”。
在境内明长城遭露天煤矿损毁一事引发舆情之后,山西忻州宁武县发布情况通报,宣布已依法责令涉事企业停产整顿,对4名相关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涉事矿企而言,这是咎由自取。
宁武明长城是明代晋北防御体系的重要遗存,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沿线明确划定本体两侧10米为保护范围、向外2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立有保护界桩与文物保护宣传提示牌。这么重要的文物,这么清晰的边界,这么醒目的提示,涉事矿企竟全然不放在眼里,不仅长期越界开采,甚至还擅自在夯土结构的墙体上开豁口挖通道,将明长城“拦腰斩断”,使文物本体遭受不可逆的损毁。这已涉嫌非法采矿罪、损毁文物罪,被依法严惩乃理所当然。
对相关部门而言,这是一次迟到的纠错。
据报道,涉事企业的违法行为并非突发偶发,而是已持续了十多年。如果相关部门一开始就能坚决对这种违法行为说不,涉事企业就不会在错误道路上走这么远,宁武明长城也就不会遭受这么严重的损毁。
矿企违法显而易见,却长期处于无人监管、无人制止、无人查处的状态,直至媒体曝光、舆论发酵,才被“高度重视”,被“从快从严”查处。这虽远比无动于衷无所作为要好,但并不足以掩盖监管上的失职。
保护境内明长城是当地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依据我国文物保护法,地方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属地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必须常态化巡查监管,严禁采矿、取土、排渣、违规施工等破坏行为。《长城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长城实行原址原状保护,严禁工矿企业侵占遗址区域,所有涉长城建设项目必须开展文物影响评估、履行前置审批手续。《长城执法巡查办法》则建立了一套可量化、可督查的刚性巡查制度,要求基层落实每月全覆盖巡查、高风险地段加密巡查,做到隐患早发现、违法行为早制止。
令人不解的是,这一切在当地相关部门那里竟形同虚设。如果相关部门能严格按规定行事,把文物影响评估、前置审批手续、常态化巡查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做到位,涉事企业哪里还有机会实施越界开采、开通墙体之类的违法操作?即便偶有得逞,也能很快被发现被制止,不至于持续这么长时间,最终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究竟是什么让当地相关部门成为这个样子的呢?这个问题发人深省,亟待解答。从这个角度看,上述通报中“从严处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承诺,应该尽快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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