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蒜生意的李老板,和供货商签了10万斤大蒜的购销合同,约定每斤2元,交了5万定金。
后来蒜价涨到每斤3.5元,供货商直接说不卖了,只肯退定金,李老板一下子亏了十几万。
我是邳州律师姜威,在邳州本地执业10年,专攻合同纠纷案件,处理过购销合同纠纷,今天给咱老乡讲透这个问题。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通俗解读:只要合同是双方自愿签字按手印的,不管后来价格涨多少,都得按合同来。
3.真实案例:我代理的李老板,合同合法有效,法院判决供货商赔偿差价损失15万元。
邳州律师姜威提醒:合同不用公证,只要双方签字就生效,口头约定的价格不算数。
邳州律师姜威:违约金怎么算?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赔差价
1.合同里写了违约金比例的,按约定执行,但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
真实案例:王老板合同约定违约金为总货款的20%,法院判决供货商赔偿4万元违约金。
2.合同没写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赔偿差价损失,就是市场价减去合同价。
3.同时交了定金的,可以选择要双倍定金,或者要违约金,二选一不能都要。
邳州律师姜威建议:签大蒜合同时,一定要写清楚违约金比例,建议写总货款的20%。
邳州律师姜威:蒜价暴涨不是不可抗力,不能以此为由免责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通俗解读:大蒜价格波动是正常的商业风险,签合同时就应该能预见,不算不可抗力。
3.真实案例:张老板以蒜价暴涨是不可抗力为由拒绝交货,法院直接驳回了他的辩解。
邳州律师姜威提醒:只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才算不可抗力,单纯的价格涨跌不算。
邳州律师姜威:对方反悔不卖,这样维权最有效
1.第一时间发书面催告函,要求对方3日内交货,用EMS邮寄,保留好快递单。
2.收集好证据:合同、定金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当前大蒜市场价格证明。
3.协商不成的,及时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
邳州律师姜威提醒:本地法院审理大蒜购销纠纷,会优先保护守约方,证据充分一般都会胜诉。
总结:签了大蒜购销合同,对方因涨价不卖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赔差价损失;蒜价暴涨是商业风险,不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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