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蒲公英Ouryao)

编辑:无名

摘要:2026年05月20日,国家药典委发布了《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工作的通知》,其中涉及中药制剂22个品种、化药制剂30个品种、生物制品6个品种、辅料17个品种、检验方法类41个。

涉及品种

  • 涉及中药品种包括:参芪颗粒、川贝止咳糖浆、丹参颗粒(口服液、胶囊)、复方感冒灵片(颗粒、胶囊)、护肝布祖热颗粒、健儿素颗粒、健胃十味丸、橘红痰咳颗粒、清热消炎宁胶囊等;

  • 涉及化药品种包括:阿普米司特片、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钆特酸葡胺注射液、环孢素胶囊、硫酸卡那霉素注射液、普罗布考片、瑞舒伐他汀钙胶囊、他达拉非片、依折麦布片等;

  • 涉及生物制品包括:贝那鲁肽注射液、利拉鲁肽注射液、帕妥珠单抗注射液、人表皮生长因子类产品、注射用人干扰素γ、注射用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 涉及辅料包括:N-甲基吡咯烷酮、丙烯酸接枝淀粉300、交联聚维酮、羧甲基壳聚糖、微晶纤维素、培化磷酯酰乙醇胺、氯化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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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公开征集项目建议及承担单位、组织专业委员会及专家组审议、网上公示、药典委审核等程序,确定了2026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任务。

为确保2026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项目合同书》及其附件确定的工作任务、研究目标、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确保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

二、起草单位、复核单位和牵头单位按照经费性质填报相应的合同书(详见附件3、4),其中,由国家药典委员会提供项目经费的承担单位填写A类合同(附件3),由承担单位自行解决项目经费的填写B类合同(附件4)。

请承担单位登陆国家药典委员会官网(www.chp.org.cn)下载合同书,并于本通知发布起七日内,将电子版合同书按类别发送至相应处室联系人邮箱,待审核通过后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合同书一式四份寄送至相应处室。我委签署合同后,将分送至相关单位。

三、各处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中药处:

赵宇新(010-67079523;zy@chp.org.cn)

化学药品处:

王志军(010-67079559;hybztg@chp.org.cn)

生物制品处:

陈慧毅(010-67079527;chenhuiyi@chp.org.cn)

通则辅料包材处:

陈 蕾(010-67079566;chp4@chp.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邮编:100061)

  • 详细目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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