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基于千律法务服务50余家央国企、上市公司的智慧法务系统建设实践,从“建设者”视角解读15号文系类之二。文中建设路径来自项目实践总结,力求为读者提供一份可参考、可对照、可落地的实操指南。
15号文以智能化穿透式监管为主线,将“全级次、全覆盖”列为刚性要求。文件明确提出,监管触角须从集团总部延伸至各级子企业,并特别关注“境外子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这两类穿透难度较大的主体。
从政策逻辑来看,这一要求指向的是国资监管中长期存在的一个难题——管理链条过长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集团总部作为出资人代表,对下属企业的经营行为在信息获取上存在天然的距离。层级越多、业态越杂,这种信息不对称就越明显。15号文以“穿透”为核心方法论,其意图在于用技术和制度手段压缩信息衰减的空间,让监管能够更直接地触达业务末端。
本文聚焦的问题是:集团企业如何通过一套系统、一套标准,实现合同智能化管理的全级次的有效穿透?
一、全级次穿透为什么是国企合同管理面临的关键挑战?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先理解15号文背后的监管逻辑变迁。
在传统的国资监管模式中,信息获取主要依赖逐级上报和定期检查。这种模式在覆盖面、及时性和数据真实性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局限。15号文以“穿透”为核心方法论,推动监管从“人力驱动”向“系统驱动”转型——用技术手段提升信息获取的效率和可信度。
大型国企集团的管理现实,进一步增加了全级次穿透的难度。
集团下属企业往往数量众多,业务横跨多个业态,管理链条长、层级多。千律法务在服务央国企客户智能化法务合规系统建设的过程中观察到,集团层面的管控意志在向下传导时,经过多个管理层级后,容易出现逐层衰减的现象。到了三级公司或项目部层面,集团最初设定的管理标准在理解和执行上可能已经产生偏差。这种现象被形象地称为“上热中温下冷”。
15号文给出的时间窗口很明确:2026至2027年完成全级次内控穿透测试。
这意味着,在有限的时间内,企业需要尽可能消除管控盲区,确保穿透式监管覆盖到每一个层级和主体。
二、国企合同管控在穿透中面临哪些结构性障碍?
结合在服务央国企客户过程中观察到的情况,千律法务将全级次穿透面临的主要挑战,归纳为三个层面:
第一,标准层面的不一致:制度体系存在“上下差异”
集团层面通常有一套较为完整的合同管理制度,但各子企业在执行中往往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细则。合同分类口径、范本版本、审查标准、审批权限——这些在不同子企业之间可能存在显著差异。从集团整体视角来看,管理标准尚未实现真正的统一。
这种现象的本质,是制度在层层传导中经历了多次“本地化解读”。总部出台制度后,下级企业结合自身理解进行细化和调整,每一层的调整都可能带来一定程度的偏离。到了基层,集团最初的管理意图可能已经变得模糊。
第二,平台层面的不连通:系统建设呈现“分散格局”
在实践中,不同子企业的合同管理方式往往各不相同——有的使用自建系统,有的依托OA审批模块,有的仍以纸质方式流转。集团总部缺乏统一的系统入口,难以实时掌握全集团合同的整体状况。重大合同的签署情况、非标条款的修改内容、补充协议的具体约定——这些关键信息通常需要依靠层层上报才能获取。
而15号文强调的是“数据自动采集”。如果数据源头分散、标准不统一,自动采集的效率和准确性都会受到影响,穿透监管的基础就难以夯实。
第三,监管层面的覆盖不足:关键领域存在“视野盲区”
在一些情况下,下属企业自行签署的重大合同、绕开集团审查的非标协议、在主体合同之外签署的补充约定,未能及时进入集团监管视野。从过往的审计和巡视情况来看,这些监管覆盖不足的领域,往往与国有资产流失、利益输送、违规担保等风险相关联。
15号文特别提及境外子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正是因为这两类主体的穿透难度更大——境外企业适用当地法律、可能使用外语文本,传统的审查手段效果有限;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管控涉及多方股东,单一逻辑难以完全适用。
三个层面的问题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管控断层”:集团总部站在高处,向下看时被层层障碍遮蔽,难以清晰掌握最底层的真实情况。这也正是15号文着力要推动解决的问题。
三、全级次穿透管控的建设目标是什么?
15号文“全级次、全覆盖”的要求,落实到合同管理领域,核心目标是实现“三个统一”:
统一标准——为穿透奠定基础
标准是穿透的前提。如果缺乏统一的合同分类、统一的数据口径、统一的规则体系,数据就难以有效汇聚,风险就无法进行横向比对,监管也难以真正落地。
从千律法务智能合同管理的建设实践来看,需要统一的标准至少涉及六个方面:合同分类标准、范本分级标准、审查规则标准、审批权限标准、用印归档标准、变更流程标准。
需要说明的是,统一标准不意味着“一刀切”。不同业务类型的合同风险特征各异,不同层级子企业的管理成熟度也有差异。标准应当是分级分类的,但需要在同一个框架下运行、使用同一套数据语言——如此才能实现“和而不同”的管理效果。
统一系统——为穿透提供载体
集团层面部署统一的合同管理平台,各子企业在同一套系统中运行,按组织层级和业务类型进行分级授权。
这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整合,也与文件中“三道防线”的职责划分密切相关。业务部门在系统中发起合同,承担第一道防线的直接责任;法务合规部门在系统中审查与监控,承担第二道防线的体系运行责任;审计监督部门基于系统数据进行独立评价,承担第三道防线的监督责任。在同一平台上,各道防线的职责边界更加清晰,协同也更加顺畅。
统一视图——让穿透成为现实
集团总部通过监管看板,能够实时查看全集团合同的整体情况——总量分布、金额区间、风险等级、履约状态,并支持从集团整体数据逐层下钻到具体子企业、具体业务、具体合同乃至具体条款。
从千律法务智能化合同建设的实践效果来看,这种“直接看见”的能力,比“层层汇报”更能支撑及时、准确的监管决策。这也正是15号文推动穿透式监管的核心意图所在。
四、全级次穿透管控在合同智能化管控方面的落地路径如何规划?
综合千律法务在多个项目中的实践经验,全级次穿透管控的落地,我们建议按照“标准化→平台化→数据化”三步推进。三步之间层层递进,各有侧重。
第一步:合同制度标准化先行——夯实穿透的地基
15号文将“制度建设”列为五大支撑之首,强调要“完善制度体系,统一标准规范”。全级次穿透的前提是制度的统一——没有统一的标准,数据就无法汇聚,风险就无法比对。
这一阶段的重点工作包括四个方面:
其一,统一合同分类标准。将全集团各类合同按照业务类型、风险等级进行系统分类,建立统一的分类编码体系。例如,按业务类型分为投资类、采购类、销售类、工程类、劳动合同类等;按风险等级分为重大合同、一般合同、小额合同。统一的分类标准是后续所有管理动作的数据基础。
其二,建立分级范本库。集团统一制定和发布合同范本,按业务类型和风险等级分级管理。重大合同的范本由集团法务部统一管控,子企业按授权调用;常规合同范本可由子企业按标准模板自行管理。千律在实践中通常协助企业建立“集团统管+分级授权”的范本管理机制。
其三,制定统一审查规则。将合同审查标准从法务人员的个人经验转化为结构化的审查规则库。哪些条款是强制性不可修改的、哪些是可谈判的、哪些需触发升级审查——这些规则需要在集团层面统一制定,并在全级次贯通执行。
其四,建立审批权限矩阵。按照合同金额、风险等级、业务类型三个维度,建立全集团统一的审批权限矩阵。哪个层级可以审批多大金额的合同、哪类业务需报事业部审批、哪类合同强制上报集团——这些授权规则需要明确、统一、可执行。
建设团队可以根据上述目标和调研梳理,制定集团统一合同管理标准手册,涵盖分类标准、范本分级、审查规则、审批权限、用印规范、归档标准等内容。这份手册是后续平台建设的制度底座。
第二步:平台嵌入落地——让制度在系统中运行
15号文明确提出“将风险管控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并将“技术赋能”纳入五大支撑。其核心指向是:制度不能只停留在文件层面,而要通过技术手段固化为不可逾越的系统节点。
这一阶段需要实现三个关键控制点的技术锁定:
其一,范本锁定——控制文本源头。
合同范本中的核心条款在系统中被设置为受控区域,不得随意修改;编辑区域预设填写规则和谈判边界。一旦受控条款被修改,系统自动留痕并触发预警,提示法务人员介入审查。
千律法务自研的合同范本管理系统,通过“编辑规则控制”功能实现这一机制:将合同条款区分为固定区域和编辑区域,固定区域支持禁止修改或在修改时自动留痕,编辑区域可预设填写规则及谈判场景。在实践中,一份100页的合同范本,其编辑规则的配置时间通常不超过10分钟。
其二,权限锁定——控制审批路径。
审批流程按照授权矩阵自动路由:合同金额在设定阈值以下的由子企业自行审批,超出阈值的自动推送至事业部或集团;非标合同触发升级审查流程。任何越权操作被系统限制,流程节点不可跳过。
千律法务在实践中通常协助企业建立“金额+风险+业务”三维授权模型,将审批权限从制度文件转化为系统规则,确保每一笔合同的审批路径都可预设、可追踪、不可绕过。
其三,用印锁定——控制签署关口。
用印文件必须与审批终版合同进行自动比对,比对一致方可进入用印流程;比对不一致,系统发出提示并阻止用印。这一机制的设计初衷,是防止“审批一套、签另一套”的操作风险。
千律法务的智能文本比对技术,通过OCR文字识别和文字比对引擎,实现合同电子版与纸质盖章版之间的差异性对比,并生成对比报告。同时支持对接电子签章、嵌入智能印控设备,形成用印环节的完整风险控制闭环。
如此建设的核心逻辑是:让合规要求从“靠人执行”变为“靠系统约束”。人可能因为疏忽、压力或刻意规避而跳过合规节点,但系统不会——这正是15号文从“人防”走向“技防”的核心要义。
第三步:数据穿透验证——让穿透可视、可检、可用
15号文将“数据治理”列入五大支撑,要求“数据基础夯实、数据共享交换、数据质量保障”,并以“全面性、穿透性、精准性、及时性”四性要求作为衡量标尺。数据穿透验证,就是检验前两步建设成果的最终环节。
这个阶段需要从三个维度进行穿透验证:
其一,全级次覆盖验证——回答“是否都纳入了”。
总部监管看板应能实时呈现:全集团及各级子企业的合同数量、合同金额、范本使用率、线上流转率等基础指标。重点关注境外子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纳入情况,确保“应纳尽纳、不漏一户”。衡量的标准是:全集团法人主体是否全部纳入统一平台管理,合同是否全部实现线上流转。
其二,穿透下钻验证——回答“是否能看清”。
监管看板应支持从集团整体数据逐层下钻:集团→事业部→子企业→单笔合同→具体条款。管理者可以追溯到任何一份合同的关键要素——相对方是谁、金额多少、签约日期、审批路径、用印状态、履约进度。衡量的标准是:从集团总量数据到单笔合同条款,穿透路径是否完整、数据是否一致、全程是否可追溯。
其三,异常预警验证——回答“能否及时发现问题”。
系统应能自动识别异常信号并发出预警:某子企业合同金额突然激增、某类业务非标合同比例异常偏高、某境外子企业合同长期未归档、某相对方在签约后出现重大资信变化等。衡量的标准是:风险预警是否自动触发、是否分级推送、是否限期响应,是否形成“发现→预警→处理→销号”的管理闭环。
这一步的核心价值,不仅在于“看见”数据,更在于“追问”异常和“驱动”行动。某子企业合同金额出现异常增长,原因何在?某类业务的非标合同比例明显偏高,是否存在管控漏洞?穿透的终点不是可视化大屏,而是为管理者的精准施策提供依据和抓手。
三步之间的关系:
标准化是地基——没有统一标准,平台建设就无从下手;平台化是骨架——没有系统固化,制度标准就难以落地执行;数据化是检验——没有数据穿透,前两步的成效就无法验证。
三步递进、缺一不可。每一步的建设周期和资源投入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但逻辑顺序不应跳跃。从文件要求来看,制度建设是基础支撑,技术赋能是落地手段,数据治理是最终检验——三步路径与15号文的整体框架一脉相承。
五、实践观察:一个全级次穿透案例的回顾
为了更好地探讨上述路径的可行性,千律法务分享一个我们在某大型国企集团的智能合同管控项目中落地的实践验证案例。
该集团拥有200余家法人主体,业务横跨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贸易物流等多个业态。项目启动前,该集团面临较为典型的管理挑战:下属企业合同管理方式各异,年度合同数据汇总需要层层上报,周期较长且数据质量依赖各层级填报的准确性。
项目启动后,千律法务专家团队协助集团完成了合同管理制度的系统梳理,统一了合同分类标准(8大类42小类),建立了分级范本库(1000余份标准化范本),制定了覆盖各业务类型的审查规则库。在此基础上,一级部署了合同管理平台,各子企业分批次纳入统一系统。
两个核心机制在穿透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一是范本强控机制。重大合同的范本由集团统一发布,子企业调用使用,范本中的核心条款在系统中设置为受控状态,修改即留痕、修改即触发提示。非标合同自动转入升级审查流程。
二是分级授权机制。合同金额在一定范围内由子企业自行审批,超过相应阈值的须经事业部或集团审批。授权标准在系统中预设,流程按规则自动路由。
系统上线后观察到的主要变化包括:
第一,集团法务部首次实现了对全集团合同状况的实时掌握,境外子企业的合同管理也被纳入统一平台。
第二,监管方式发生了实质性转变。过去主要依赖定期检查和专项审计,覆盖面和时间节点均有限制。系统上线后,监管从“抽查式”转向“全量式”,从“离线”转向“在线”,从“事后发现”转向“过程关注”。
第三,量化指标有所改善。合同审批效率提升超过60%,非标合同审查的风险识别率有所提高,集团季度合同统计从人工数十个工作日压缩至系统分钟级输出。
回顾这个案例,最大的启示或许是:穿透式监管的目标不是“管得更紧”,而是“看得更清”。
六、总结
15号文“全级次、全覆盖”要求的本质,是通过统一的规则和透明的数据,推动解决国资监管中长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统一标准是穿透的基础——没有共同的管理语言,数据就难以有效汇聚和比对。
统一系统是穿透的载体——将“三道防线”的职责在同一平台上协调运转,让制度从文件走向系统。
统一视图是穿透的体现——集团总部能够更直接地掌握末端业务数据,为监管决策提供更充分的信息支撑。
从千律法务的系统建设实践来看,全级次穿透最严格的检验,往往不在集团总部,而在最基层的末级企业、在地域最远的境外项目、在管控最复杂的混合所有制主体。只有当这些“神经末梢”也纳入了统一系统、遵循了统一规则、实现了数据贯通,穿透式监管才可以说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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