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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县1家经营主体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咸阳秦源家润商贸有限公司乾县第六分公司经营的红皮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红皮鸡蛋   购进日期:2026-02-04

不合格项目:多西环素

(二)风险控制及处罚情况

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规定时间内向咸阳秦源家润商贸有限公司乾县第六分公司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核查,该店采购该批次红皮鸡蛋100盘,销售100盘;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3月10日立案,2026年3月30日结案。该店经营的红皮鸡蛋不符合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涉案财物价值少,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744.7元;

2、罚款2000元。

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