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2026年5月8日,民航局起草了《废止<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这第164号令可能对很多人比较陌生,但提到它是在2004年东航包头空难背景下制定的,大家可能就明白了大体内容,因为包头空难争议焦点就在赔偿金额是按国内标准(国内标准太低)还是国际标准:
下文简要说明为什么要废止旧规定?核心变化是上面?以及对你有什么实际影响?关于本文核心内容的讲解以及164号令的具体内容,请看新民航法生效后航空公司对旅客的赔偿限额会大幅提升。
正文
为什么要废止旧规定?
落实新法要求:
2025年12月27日颁布2026年7月1日生效的新《民用航空法》明确要求统一赔偿责任限额,因此2006年制定的旧规定失去了法律依据,必须废止。
提升旅客权益保障:
旧的国内赔偿标准(40万元)已经严重滞后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接《蒙特利尔公约》后,赔偿限额将大幅提高,能更好地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实在2004年,国内标准更低:东航最初依据1993年的《暂行规定》(最高7万)加上抚慰金等,给出21.1万元的赔偿方案。
而国外标准很高:比如美国空难通常150万美元/人,当时好像在国外达成过一份按该标准赔偿的协议,但该协议被东航以国外法院越权为由予以否定。
于是2006年民航总局164号令制定生效,将国内限额提至40万,但因“法不溯及既往”,包头空难不适用此标准。
2026年7月1日起终于与国际接轨:
与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统一标准不仅符合国际通行规则,还能减少法律适用的复杂性,提升我国民航业的国际竞争力。
核心变化:国内与国际航班赔偿“并轨”
旧制度(即将成为历史):
过去,国内航班和国际航班的赔偿标准是“双轨制”。国内航班的赔偿限额较低且固定(例如,自2006年以来,国内航班每名旅客的伤亡赔偿责任限额为40万元人民币),长期未随经济发展而调整。
新制度(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将打破这种区分。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航班,将统一适用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对你有什么实际影响?
更高的赔偿预期:
未来如果发生航空事故,国内航班旅客能获得的法定赔偿额度将不再受限于较低的旧标准,而是与国际标准看齐。
动态调整的限额:
新的赔偿限额不是一成不变的。《蒙特利尔公约》设有限额复审机制,国际民航组织会根据全球通货膨胀、经济发展等因素定期更新具体的赔偿金额。这意味着赔偿标准能与时俱进,避免再次出现“十几年不涨”的情况。
最后
温馨提示《废止<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的决定》现在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并未失效。按照逻辑应该将于2026年7月1日新《民航法》生效时废止。
和国际接轨后,损害赔偿金额是多少?请看新民航法生效后航空公司对旅客的赔偿限额会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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