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您好,针对公司与徐州光能4.11亿元买卖合同纠纷案沛县法院一审判决,结合案件事实:设备投产多年并产生收益,却被判决全额退款,且审理该案的审判长同时负责徐州光能破产重整,存在利害关系应回避而未回避,裁判尺度明显偏袒地方企业,存在地方保护嫌疑,已严重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及行业营商环境。公司是不是可以坚决上诉的同时依法依规就审判长存在徇私偏袒、程序违法等问题,向纪委、政法委提交线索举报?
董秘回答(捷佳伟创SZ300724):
您好!公司积极组织应诉工作,公司及子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也不排除采取其他措施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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