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丽丽跪在派出所的水磨石地面上,怀里的男婴哭到嗓子嘶哑。
那是2010年夏天,湖北蕲春,她才二十二岁。
民警问她这孩子是谁的,她说是自己生的。
再问孩子父亲在哪,她低着头,半天没出声。
我读到这段案卷时,心里咯噔一下。
一个年轻姑娘,怀里抱着亲生的孩子,却说不出父亲的名字。
包里没有奶瓶,没有尿布,只有一沓现金和一张火车票。
这哪是带娃出门,分明是带着赃物准备跑路。
民警把男婴接过去检查,又翻了她的包。
那一沓现金和那张去往陌生城市的车票,透着说不出的诡异。
当被再次追问孩子是否亲生时,她眼圈红了,嘴唇抖了很久。
最后挤出一句:是我爸让我卖的。
骆丽丽的悲剧,从她出生时就已经写好了剧本。
母亲在她刚出生不久就病死了,她跟着父亲骆正新在火车站和菜市场晃荡。
别的小孩背着书包上学,她学会了怎么趁人不注意把手伸进别人口袋。
小学毕业后再没进过学校,她爸也不需要她读书——他需要的是一个帮手。
十六岁之后,她长开了。
骆正新开始让她化妆,穿紧身裙子,出入夜场和高级会所。
她后来在审讯室跟女警说,她爸跟她讲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你长得这么好看,不拿来换钱可惜了。”
2006年,她在安徽认识了陈刚。
这个男人比她大快十岁,个子还没她高,家里种地。
但父母放出话:谁愿意嫁过来,彩礼给十五万。
骆正新听到这个数字,眼睛都亮了,当晚就跟女儿把账算了一遍。
骆丽丽后来回忆说,她其实有点犹豫。
因为陈刚对她确实很好,是那种傻乎乎的好,发了工资全给她,自己连包烟都舍不得买。
但骆正新跟她说了一句:“你不骗他,别人也会骗他。”
她就把那点犹豫咽下去了。酒席摆了,彩礼收了,不到两个月她就跑了。
陈刚后来去派出所报案,民警问他领证了没有。
他说没有,只摆了酒。
民警又问他女方全名叫什么,是哪里人。
他想了半天,说不上来。
从陈刚开始,骆丽丽和她爸在全国各地辗转了三年。
江西九江一个养鱼的,安徽巢湖一个种果树的,江苏一个姓杨的……
这些男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年龄不小、相貌平平、性格木讷、想结婚想到近乎绝望。
骆正新把这种人称为“稳当的”——给钱爽快,不会追问太多,跑了以后也不一定敢报警。
三年下来,他们骗了六个人,涉案金额几十万。
在老家盖起了一栋两层半的小洋楼。
杨如明是第五个,也是唯一一个让她动了真心的。
他三十出头,长得挺精神,家里条件在几个受害者里算最好的。
骆丽丽在他身上花的时间也最多。
她后来跟警察说,她真的动了跟他踏实过日子的念头。
甚至瞒着她爸,偷偷去民政局跟他领了证。
婚后没多久她怀孕了,生了个男孩。
孩子满月那天,她抱着他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心想这辈子可能就这样了。
但骆正新不干。他三天两头打电话催她走。
说你再不走,以前骗过的那些人迟早找上门来,到时候你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公婆听到了她和她爸的通话录音,双方大吵一架。
她带着孩子跑了。
几个月后,骆正新背着她把那个男婴卖了。
骆丽丽知道以后哭了很久,但她没有报警。
她说:“我怕我爸。”
2010年,杨如明报警。
警方顺着线索查下去,把骆丽丽这几年的婚史一条一条翻了出来。
办案民警后来跟记者说,他干了快二十年刑侦,没见过这么复杂的婚姻登记记录。
同一个人在三年时间里,先后以六个不同的身份跟六个不同的男人同居或结婚。
被抓之后,骆丽丽的态度倒是很配合,问什么说什么。
说到最后,她跟民警讲了一句话:
“我这辈子没做过一次主。嫁人是别人安排的,跑也是别人安排的,连我生的孩子都被别人卖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没有哭,声音很平,像在讲一件跟自己没什么关系的事。
法院最后判了她两年,她父亲骆正新因为涉嫌拐卖儿童判了八年半。
被卖掉的男婴后来被警方追了回来,交还给了杨如明。
至于骆丽丽,刑满释放以后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有人说她改了名字去了南方打工,也有人说她回老家了。
但老家的房子早被查封了,什么也没剩下。
这事儿最让我堵心的,不是骗术有多高明。
而是一个年轻姑娘,在父亲的操控下,活成了一个完美的犯罪工具。
她既是加害者,又何尝不是最大的受害者?
骆正新那句“你长得这么好看,不拿来换钱可惜了”,毁了女儿的一生。
也毁了那六个想找个伴儿过日子的老实男人。
最后那个被卖掉的孩子,长大后如果知道真相,该怎么面对这个把他卖了的亲外公?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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