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你会爱上一个什么样的人?
不是那种在人群里发光的。是普通的,真实的,但你永远走不进他心里某个地方的人。这样的人。
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很多次,才真正见到他。然后有一天晚上,我碰巧走在他旁边。就在那一刻我想——如果我会爱上谁,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他只是在那里,就让我忍不住看他。可他在想什么,我一点都够不着。我通常很快就能看透一个人。对他,我只能看着。
印象最深的是:手插在口袋里,一件蓝色棉夹克——袖子略小,没什么值得说的细节。牛仔裤刚好盖到鞋带开始的地方。鞋后跟磨坏的样子,一看就穿了很久。高,瘦。下巴和脸颊上刚开始长出稀疏的胡子。头发很久没剪——不算长,只是长得慢,这点很明显。还没长到耳朵或额头,但我看得够清楚,知道这很适合他。
他不知道我在旁边吗?我说不准。但他放慢了脚步,配合我的节奏。这是让我记得最久的。同样的步调,一起向前走——可他一次也没看我。不看地面,也不看远方。他在某个念头里面,而我追着那个念头,气喘吁吁地,追完了整个傍晚。
那晚之后我明白了:无论我爱上谁,我必须能从自己内心某个真实的地方去欣赏他。
他在露天市场买能找到的最普通的皮表带手表,每天都戴,直到戴坏。他的衣橱:不同颜色的衬衫——条纹的、纯色的——同样的领子,同样的前襟纽扣,每件分开挂着。他从不扣袖口。芥末黄或深海军蓝的棉质长裤,或者直筒牛仔裤。有很多口袋的夹克。总是系带的鞋。一个口袋太多的帆布包,他走路去上班。
在书店,他找到给我挑的小说,放进塑料袋。走路时塑料袋的窸窣声。淡淡的微笑。
他对我写的任何东西从没说过一个字。没有赞美,没有批评。我看着他的脸,悄悄得出自己的结论。把写的东西递给他,像坐在考场里。他打开琥珀色的台灯,手托着下巴,读。读。读完了他看着我——然后微笑。把我的稿子滑进书架上的棕色文件夹,转回来,抱住我。把鼻子抵在我额头上,呼吸。
那一刻总有两个念头同时涌来。
他真的喜欢。或者——他在可怜我。
第二个念头,让我充满说不清的羞耻。然后几天之后,它变成完全不同的东西:没人能可怜我——我会给你写出这一切的赤裸真相。我开始写得那么快,忘了呼吸。
一旦我开始写,他就用手势问——绿茶?他用手擦地板。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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