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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

宁波发布相关补充通知指出

将房产类自媒体承销行为

全面纳入统一监管

5月22日

市住建部门对首批18家

违规承销新建商品房

自媒体名单进行公示

名单具体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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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房产类自媒体通过短视频、直播平台等线上渠道开展新建商品房广告营销、渠道带客活动的行为越来越普遍。

然而,部分运营主体存在经纪机构未备案经营、房源虚假宣传、违规收取费用、隐瞒从业身份等问题,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自2024年《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承销行为的通知》发布以来,宁波新建商品房承销行为逐步规范,但线上渠道的新业态对监管提出了新要求。

为了进一步整治房产类自媒体乱象,本月初,市住建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承销行为的补充通知。

其中明确,凡通过短视频、直播、社交平台等线上渠道,以营利为目的开展新建商品房承销相关经营活动的自媒体运营主体,全部纳入新建商品房承销机构范畴,适用备案、委托、人员管理、行为规范、信息公示等全部管理要求,实现“线上”“线下”监管标准统一。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补充通知发布以来,相当一部分房产自媒体积极进行了备案,但仍有部分未备案,违规开展新建商品房承销活动,现对部门未备案的违规房产自媒体名单向社会公示,“这是第一批,接下来还会有多批次的公示,为老百姓买房‘提个醒’”。

市、区两级住建部门投诉举报渠道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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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甬派客户端

一审:陈雨露

二审:马振

三审: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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