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餐饮公司起诉要求五被告赔偿装修损失、退还管理费等共计超百万,还要求退还15万元保证金。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王秀峰律师代理被告方,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全部诉求,案件受理费也由原告自行负担。
重庆某餐饮公司原本与重庆某学院签订了食堂经营协议,后来又与重庆某科技公司签订了食堂委托经营合同,并支付了300多万费用。然而,合同签订不久双方就签订了终止协议,约定退还全部费用,但科技公司仅退还部分,剩余15万元因退款账户争议未付。于是,餐饮公司将科技公司等五被告告上法庭。这时,被告方委托了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的王秀峰律师为其代理案件。
你可能会想,餐饮公司有合同和付款凭证,要求退款和赔偿损失应该合理。但实际上,这里面存在诸多复杂情况。餐饮公司主张科技公司签约时存在欺诈,可科技公司已通过合法租赁取得食堂经营授权,所谓“生源增长、经营向好”只是主观意见表达,“禁止核实否则不授予经营权”也不属于欺诈规制的事实范畴,而且餐饮公司也未举证证明自己陷入错误认识。同时,双方已签订终止协议,合同已终止,撤销请求也就缺乏适用基础。另外,其余四被告并非合同相对方,担责前提是科技公司构成欺诈,而该前提不成立,所以他们无需承担责任。
王秀峰律师接手案件后,先仔细研究了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梳理案件脉络。然后,针对餐饮公司提出的欺诈主张,收集科技公司合法取得经营权等证据,证明其不存在欺诈行为。接着,对合同终止协议进行分析,强调合同已终止,撤销请求不合理。还对其余被告与合同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证明他们无需担责。王秀峰律师是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也是重庆市两江新区律师协会新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有着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最终,法院驳回了餐饮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万多元由餐饮公司自行负担。
还有一起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宋某委托胡某帮助小孩入读某校区实验班,支付了费用,但未能就读。胡某和颜某承诺退款,却未全额退还。宋某委托王秀峰律师起诉,法院认定委托入学合同无效,胡某和颜某需返还剩余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判决下来后,被告方妥善处理后续事宜。这也提醒大家,签订合同要谨慎,遇到纠纷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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