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当《回望故乡三千里》后记

胡话版

湘西是我的魂,

浙西是我的根。

两地奔赴三十余年。

故乡成了回不去的远方,

而远方,

却成了日夜栖身的故乡。

一支笔,陪了四十年。
笔尖秃了又磨,

稿纸叠了又散。
别问写了什么代表作,
哪有什么破茧成蝶,

不过是把无处安放的心事,
铺成一条静静的河,

让自己蹚过去。

公文写过,冷板凳坐过,

眼泪吞过,夜路独行过。
江湖风雨大,时常身不由己。
而写作,是在湍急的人世间,
执意推开的一扇窗——
光从那里照进来,

照亮那个最真,最暗,

也最柔软的自己。

这些年,边写边往回走。
写人间善的瞬间,

写草木温柔的姿态,
写在真假善恶的缝隙里,

一个素人如何试图
活成自己的药。

一路奔波,

人生像单程列车。

风景掠过,

往往来不及细看。
只有湘西的老家,

永远停在岁月的站台。

每当推窗听见风声,

记忆便呼啸而来——
原来故乡从未远离,

它变成笔下的底色,
也在心灵深处,

点燃那盏不灭的灯。

字码多了,

终于懂得:
文学未必是翅膀,

但可以是拐杖。
撑住自己,

走更远的路,

回更深的根。

提示:文字分行不是诗。53岁眼里再无光,也写不出13岁那样的诗了。

人话版

生在湘西,活在浙西这两句话,就是我的前半生。

三十年了,我像只候鸟一样,在这条路上来回飞。年头久了,浙西的风土人情,已经熟得跟自己手上的纹路一样;可湘西那座升子山,屋后那棵百年银桂,还有空气里那股湿湿的、带着柴火气的味道,却像用刀刻在了脑子里。

以前总觉得,自己像是被分成了两半:一半扎在浙西的日常里,上班、生活、对付日子;另一半,永远留在了湘西的升子山,没跟着我出来。

心里这支笔,算是跟我最久、不离不弃的老伙计了,从能写像样的字开始,它就陪着我。也没写出什么名堂,出过几本书,没啥人知道。

这支笔就像我的一根拐杖,不是用来奔跑飞翔的,就是在心里堵得慌、路有点走不稳的时候,让我能拄着,慢慢往前挪。

那些憋着的话,没处说的委屈,还有偶尔冒出来的一点亮晶晶的快乐,都倒给心头这支笔,敲击在电脑键盘上了。它们从我心里流到电脑上,就没那么沉了。

所以,你说写作是什么?对我来说,它从来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梦想,就是一件挺私人的小事,像有的人抽烟,有的人散步,我在给自己找的一个透气口

回过头看,半辈子挺普通的。写过一堆自己回头看都觉得枯燥的公文,那真是为了饭碗;也写过不少不痛不痒、说完就忘的话。

一个人在外头,难走的路走过,哭不出来的夜晚也常有。这个世界很多时候挺硬的,规矩多,由不得你。而码字,就是我在这硬邦邦的世界里,自己给自己软下来的一小会儿

在码字这个时刻,不需要是谁的下属,谁的家长,谁的朋友,我就是我自己,心里想什么,纸上就有什么。

所以越写,就越不想去碰那些沉重而尖锐的东西。生活本身给我的重量已经压力山大了,何必再往纸上添砖加瓦呢?更愿意去留心那些轻的、暖的、好的瞬间。

比如因为我给了纸板箱、保洁阿姨把门口拖得泽亮。比如下班路上看到很好看的晚霞就拍下来,比如隔壁孩子冷不丁跑过来陪自己聊聊天。

以前更爱写写花草,写写季节变化,这些安静的事物里,总有种恒定的力量。不是看不清那些假的、恶的、糟心的事,只是选择,在自己能掌控的这一小片纸上,多存放一点真,一点善,一点美。

这算是一种自私的治愈吧,先把自己安顿好了,才有力气去应对外面的世界

一直觉得,人生就像一列绿皮火车,哐当哐当地往前开,声音大,速度也不慢。坐在窗边,很多风景“唰”一下就过去了,只知道经过了,却看不清它的样子。

一直不明白自己最爱的孩子、最疼爱的弟弟和最心疼我的母亲,为什么突然从我的生命里彻底消失了,他们都不要我了吗?

不明白为什么身边的人,会一个个变得越来越贪婪了?

不明白自己明明还没有活明白,怎么就被扫进老人堆里去了?

太多太多,都来不及细想。

更奇怪的是,当绿皮火车变成高铁后,开得越快越远,起点站——湘西老家升子山的模样,却在脑子里越来越清晰了。它从来没有跟着火车跑,一直就静静地待在原地,红砖蓝瓦小洋楼,平时忙起来好像忘了它。

可只要一停下来,尤其是在异乡的夜晚,推开窗,闻到不知从哪里飘来的、类似故乡雨后泥土的气息时,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就会像一场闷了很久的暴雨,轰隆隆地扑回来。

夜半时分,总能梦见灶膛里跳跃的火光,

映着母亲和弟弟温暖的笑脸,

没保护好的孩子那双幽怨的双眼;

能听见清晨的鸡鸣和赶牛人的吆喝;

能感觉到竹床的冰凉和夏夜蒲扇的风。

这些记忆太具体了,具体到骨子里。他们是我所有情绪的底色,笔下所有故事的源头。我的性格,我看待世界的方式,甚至我喜欢的味道,都带着那座升子山的印记。

写了这么多年,好像终于明白了一点:文学啊,作家呀,梦想啊,这些词太大了。对我来说,笔就是一把钝了的锄头,纸就是一块没修整过的土地。不是在建造什么宏伟的宫殿,就是在自己的地上,随意地划拉,种点自己能认得的小花小草。

这支秃笔,它没有让我变得更出名,变得更富有。但它实实在在地接住了我许多次下坠的心情,梳理了很多团乱麻一样的思绪。

它让我在成为一个被生活需要的“大人”的同时,还能偷偷地做一会儿内心真实的那个“孩子”。它让我从湘西走到浙西,心却没有彻底流浪。那些在纸上流淌过的字句,像一条隐秘的绳索,始终拴着我和我的来处。

如果有人问,写作给了我什么?我想,它给了我一个“后座”。在生活的驾驶舱里,必须盯着前方,握紧方向盘,应付各种路况。而写作,就是那个属于自己的后座空间。

可以偶尔转过身,趴在后车窗上,好好看看那些正在飞速远离的风景,看看来时的路,看着那座在视野里越来越小,却从未消失的升子山,那里葬着我的孩子、母亲和弟弟,还有我最刻骨铭心的爱恨情仇。

人生大概就是这样一场漫长的离开与回归。身体不断走向更广阔的天地,而心灵,却总在寻找一条回去的小径。心头的笔,就是那条小径。它不宽阔,也不显眼,但足够让我走回去,安顿好那个想家的自己,然后,再转过身,继续面对眼前的生活。

这就是我和这支秃笔,四十年相依相伴的故事,很平凡,但对我,很重要。它让我确信,无论走多远,我都能靠这笔下的方寸之地,给自己一点安宁,一点踏实。

这,或许就是我这个半辈子都活得拧巴的素人,所能找到的、最珍贵的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