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苍市监处罚〔2026〕362号),温州雅鹿服饰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女士圆领套装,被依法没收不合格产品并处以罚款。
据处罚信息显示,2026年4月20日,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温州雅鹿服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当场送达了由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报告显示,该公司生产的女士(微密绒)圆领套装(棉针织内衣)经检验,纤维含量单项判定为“不符合”,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场共查获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4套,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扣押。
经查明,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女士圆领套装26套。2026年4月10日,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截至检查当日,上述26套产品中,2套无偿提供抽检,其余24套均被执法人员查获扣押。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总货值为390元,无违法所得。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之规定,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扣押的女士(微密绒)圆领套装(棉针织内衣)24套;二、并处罚款390元,上缴财政。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作出,公示截止期为2027年5月15日。
公开资料显示,温州雅鹿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吴高榜。注册资本为238.00万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是服装、针织面料、鞋、帽生产、销售,包括保暖内衣、保暖棉裤、内衣等产品生产加工,总部设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宜山镇通兴路16号。
来源: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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