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明 通讯员 廖奀)明知是涉诈资金却为“高额提成”铤而走险甘当“工具人”,取现后裹在棉被中寄出……日前,雨湖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披露一起电诈帮信案内幕,提醒市民切勿贪图蝇头小利成犯罪帮凶。
前段时间,反诈中心接到上级预警线索显示,辖区内有涉诈包裹通过某快递公司寄出。接到线索后,鹤岭派出所民警经实时数据研判,锁定寄件人身份及寄件快递网点,警方迅速联动网点工作人员拦截包裹,及时将裹在棉被中的11000元现金找到。随后,响水派出所民警将寄件人陈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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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陈某如实交代,2025年3月起他在网上求职时,被所谓“带货赚钱”兼职吸引,咨询得知这份工作是需要提供自己的收款二维码用以收取资金,而他明知这些代收的资金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可在高额回报利益驱使下,他仍旧取现并根据上线要求伪装后寄出。
目前陈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而藏在棉被中的11000元现金已被警方扣押,案件仍在侦办中。
民警介绍,常提及的“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中的电诈“工具人”是一种比喻,是对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在电诈犯罪链条中,电诈分子为完成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大肆收购、获取“两卡”(指银行卡和手机卡)和个人信息,发展“跑分”洗钱、推广引流等网络黑灰产,利用多种手段利诱蒙骗群众成为电诈“工具人”。电信网络诈骗各环节都需要“工具人”,有供卡类、金融支付工具类、转移案款类、提供通信技术支持类等不同类型的“工具人”。对此,警方提醒,任何要求代为转账、取现或转移来源不明资金的行为,均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请市民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最终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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