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法律底线 不到两年二次醉驾 | 典型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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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法律底线 不到两年二次醉驾 | 典型案例曝光

“二次酒驾”没有侥幸,只有严惩。2026年5月7日,天全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某再次实施危险驾驶罪一案作出判决: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而此时,距离他上一次因危险驾驶罪被处罚,还不到两年。另外,王某某还因无证驾驶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时间回溯到2025年12月26日。“红色的数字是多少?”“不晓得,我搞不清楚。”“看清楚。”“84……”话音未落,酒精检测仪已经亮起了刺眼的红灯。当天,天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城厢镇烈士陵园外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在对一辆两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某浑身酒气,言语含糊。

“驾驶证都没有,为什么要驾驶摩托车?”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某支支吾吾。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84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更令人无奈的是,现场王某某的家属忍不住埋怨道:“一天喊你吃了酒不开车,你怎么不改哦!”

为进一步固定证据,执勤民警依法将王某某带至天全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样,并委托求实司法鉴定所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最终检测结果为103.7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认定标准。

在后续调查中,民警发现王某某并非初犯。2024年,他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天全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已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然而,法律的处理并未让他真正警醒,不到两年,他又一次醉酒驾车被查。

交警提醒:王某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醉酒驾驶,且为再犯,主观恶性明显,社会危害性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触犯刑法,更是对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极度漠视。在此也郑重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莫让一时的麻痹和侥幸,把自己送进牢门,让家人流下眼泪。生命无价,酒后禁驾。(来源:雅安交警 雅安市融媒体中心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