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背后都是利益使然。
——坤鹏论
第十四卷第一章(10)
原文:
那些人以“不等”为一物,以“两”为“大与小”的一个未定的组合,
其立说殊不可能,也不足为概然的事实。
解释:
那些哲学家将不等(即不相等)当成一个独立的物体(实体)来看待,
也就是说,他们不认为不等是个抽象关系,而实实在在存在这么一个东西,
他们又把2理解为大与小的一种没有确定形式的组成,
柏拉图学派认为,数字2是由大和小这两个对立原理混合而成的,
但是,这里的混合、组合是未定的,
换言之,它不像一个固定形状的砖块,而是一堆可大可小、可多可少的模糊混合物,
也就是说,2不是一个确定的、有固定结构的数,而是一种随时可能变化成更大或更小的混沌状态,
这显然与我们常识中的2不同,我们的常识是,2就是2,不大不小。
亚里士多德指出,他们这种说法根本不可能成立,也不足以成为看起来合理的理论,纯属无稽之谈。
原文:
因为(甲)多与少之于数,
大与小之于量度,
犹如奇与偶,直与曲,粗糙与平滑,
只是数与量度及其它事物之演变与属性,
并非那些事物之底层。
解释:
一,因为多和少这两个概念,是对于数来说,
比如我们说3比2多,2比3少,这里的多和少是用来比较数字之间关系的,
它们是数字的一种属性或关系,而不是数字本身。
同样道理,大和小是对于长度、体积等量度来说的,
在测量长度或体积时,我们会说这根线比那根线长,这个容器比那个小,
这里的大和小是量度对象的比较属性,而不是量度本身。
这就是好比奇数和偶数,直线和曲线,粗糙和平滑……这些对立性质一样,
它们都是描述性的特性,奇数是数字的属性、曲线是某条线的形状、粗糙是某个表面的触感,
但它们都不是那个东西本身。
这些对立概念,都只是数、量度以及其他事物的演变状态或属性,
所谓多/少、大/小、奇/偶、直/曲等,都只是事物在特定方面呈现出来的状态(比如数量上的比较、形状上的特征),或者是事物变化过程中呈现的不同阶段。
它们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
它们并不是那些事物的底层实体,即支撑这些属性的那个东西本身。
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强调了一个基本的哲学区别:
底层(实体):事物本身,是独立存在的,比如:这棵树、那只猫等;
属性(或演变):依附于实体,用来描述实体的特征或状态,比如:大小、多少、奇偶等;
而那些将大/小、多/少当成构成数的根本原理(即当作实体)的哲学家,犯了一个范畴错误,
也就是将事物的属性当成了事物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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