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防范和惩治家庭内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其中“王某虐待、拒不执行裁定案”值得关注。
被告人王某与杨某(被害人,2017年出生)系母子关系。2023年8月中旬至9月6日间,王某经常因杨某吃饭、学习不认真等,以管教之名使用经改造的铁制衣架和擀面杖殴打杨某,致杨某身体多处挫伤,2023年9月6日学校老师发现后报警。公安机关以虐待罪立案后对王某决定取保候审,并向其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其间,检察机关会同公安、妇联、基层政府等部门对王某开展联合训诫,并责令其接受为期六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协助杨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3年10月25日,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王某对杨某实施家庭暴力。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初,王某仍以管教之名,多次殴打杨某,致杨某轻微伤,公安机关遂对其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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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在2023年8月至9月6日间多次殴打儿子杨某致其身体多处挫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在公安机关立案并对王某取保候审期间,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王某再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此后王某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间,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仍多次殴打杨某致其轻微伤,情节严重,其行为亦构成虐待罪,同时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
综上,法院依法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虐待罪、拒不执行裁定罪,依法予以并罚。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张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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