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一名香港警务处总督察,指该被告收受一名商人超过114万港元的贿款和礼物,在多宗刑事调查中优待该商人,并向其泄露警方调查资料,触犯了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该被告于5月26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入狱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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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在香港岛设立的其中一个办事处。(南都N视频记者 肖遥/摄)

南都N视频记者从香港廉政公署了解到,涉案的香港警务处总督察是40岁的何兆东,目前已被停职,他早前承认两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以及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负责审理该案件的暂委法官韦汉熙判刑时斥责被告的行为破坏警队公信力,削弱了香港引以为傲的廉洁声誉,打击了香港法治的根基。该法官以监禁48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预计将其刑期扣减至30个月。另外,被告必须在出狱后42个月内向香港特区政府归还超过114万港元的全部涉案贿款。

南都N视频记者了解到,何兆东在案发时驻守湾仔警区,负责监督该区反三合会行动组(俗称“反黑组”)及重案组的刑事调查。香港廉政公署调查发现,何兆东先后收受涉案商人贿款共计超过114万港元,其中除了两笔各50万港元的现金外,也有总值超过14万港元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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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总部大楼。(南都N视频记者 肖遥/摄)

香港廉政公署在公告中称,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在廉政公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了全面的协助。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肖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