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记者 马文博)从电商结算页面默认勾选的信贷分期,到线下场景模糊捆绑的借贷服务,部分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与操作套路,让消费者在不知情、不情愿的情况下背负债务。这不仅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更埋下征信受损、权益维权难的隐患。
据报道,一位62岁的退休教师在短视频平台购物时因误选“月付”产生逾期记录,个人征信受到影响。消费者在未充分知情、未明确了解信贷属性的前提下,被动开通或使用分期服务,甚至逾期后才发现借贷事实的报道并不少见。
近期,监管部门密集出台新规,重拳整治乱象,核心要义正是斩断隐形被动贷款的灰色链条,把知情选择权、消费主动权还给消费者。
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不得默认勾选、前置推荐信贷服务,强制要求支付工具与信贷产品分区展示,从支付场景源头斩断引流变现链条。该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于今年3月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所有个人贷款必须出具“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全额披露利息、服务费、担保费等所有费用,统一折算为年化利率,严禁拆分收费、隐性收费,从制度层面终结“息费分离”套路。
同时,监管部门密集约谈头部助贷平台,督促限期整改违规营销行为,形成“新规约束+现场督导”的高压态势。《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即将正式实施,有互联网支付公司产品经理透露,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全面重构收银台页面,计划9月30日前完成全部产品改造。
金融消费应知情自愿,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不容任何形式的侵犯。整治隐性被动贷款,绝非短期“运动式”治理,而是需要监管、机构、消费者三方协同发力的长期工程。
在监管层面,需强化新规落地督导,建立常态化抽查机制,对顶风违规、整改不力的机构从严处罚,形成持续震慑;同时细化投诉维权流程,降低消费者举证难度,畅通维权渠道。在机构层面,需摒弃“套路获客”思维,坚守合规经营底线,主动清晰披露信贷信息,简化操作流程,杜绝诱导行为,回归金融服务本源。在消费者层面,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养成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的习惯,警惕“低息”“免费”噱头,不随意勾选陌生服务,发现“被贷款”后及时留存证据,依法维权。
隐性被动贷款的整治,既是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践行金融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随着监管新规全面落地、行业合规意识持续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被动贷款”的生存空间必将持续压缩,金融消费市场将更加健康、有序、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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