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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剑指安徽阜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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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显示,安徽阜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未对股东入股资金来源进行严格审查针对以上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对其处以罚款38万元。对刘焕民警告。

太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贷款三查不尽职对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对其处以罚款60万元。对李楠警告。

来源 | 安徽金融监管局

编辑 | 许伊诺(实习) 责编 | 王常钰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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