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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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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简456记载的河南郡梁、岐、卷三县沿革与地望存在较大争议。按照《二年律令·秩律》河南郡属县自 西向东排列的规律,梁县位于河南郡东部,即战国时期魏都大梁,与《汉书·地理志》所载河南郡梁县是异地同名。岐县同样位于河南郡东部,即今河南省通许县以北的西城村遗址。卷县则与衡雍联系密切,卷县城原位于今原阳县祝楼乡东、西圈村,后迁至衡雍城,因卷县被省,后世便以衡雍城作为卷置县以来的城址,混淆了卷与衡雍的关系。

关键词:《二年律令 ·秩律》;河南郡;梁;岐;卷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以下简称“《秩律》”)是研究汉初政区地理的重要出土文献,长期受到学界关注,涌现出众多研究成果。目前,考证《秩律》记载政区的沿革与地望是主要研究方向之一。河南郡地处连接关中与关东的中枢位置,在汉初地位极高,《秩律》所载河南郡属县集中在简455、简456,包括“陕、卢氏、新安、新城(成)、宜阳(简455)、平阴、河南、缑氏、成皋、荧(荥)阳、卷、岐、阳武、陈留、梁、圉(简456)”。在《秩律》记载的河南郡属县之中,简456梁、岐、卷三县沿革与地望存在较大争议,尚需进一步考证,本文拟结合学界现有研究,深入分析三县沿革与地望。

一、梁

《秩律》简456“梁”介于陈留(今河南开封市东南)、圉(今河南杞县南)之间,《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认为《秩律》简456之“梁”与《肩水金关汉简》73EJT21:64中的“梁”同指位于今河南汝州市西的梁县。通过《秩律》简455、简456,可发现河南郡属县自陕县(今河南三门峡市)开始,依照自西向东的地域顺序排列,如此梁县理应位于河南郡东部。据《汉书·地理志》陈留郡浚仪县下记载:“应劭曰:‘魏惠王自安邑徙此,号曰梁。’”表明浚仪县即战国时期魏都大梁,又称“梁”。张仪游说魏王时提及:“从郑至梁二百余里,车驰人走,不待力而至。”同样以梁指魏都大梁。今出土魏国货币有“梁冢釿”,“梁冢釿”即魏在都城“梁”铸造的货币,可见梁是大梁的正式名称。秦灭魏后,以魏都大梁置梁县,后更名为浚仪并改隶陈留郡。《汉书·地理志》河南郡所辖梁县原是韩国梁地,又称“南梁”,与魏都大梁异地同名。今出土兵器有“二年梁令矛”,吴良宝考证其铸造于韩王安二年(前237),表明直至韩王安时期,韩国据有梁地。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十七年,内史腾攻韩,得韩王安,尽纳其地,以其地为郡,命曰颍川”。秦灭韩后,将韩之梁地划入颍川郡。《汉书·地理志》记载梁县属河南郡,应是入汉之后改隶,汉初河南郡沿袭秦三川郡,可反推直至汉初韩之梁地仍属颍川郡,之后改隶河南郡。

二、岐

《秩律》简456“岐”位于卷(今河南原阳县西)和阳武(今河南原阳县东南)之间,表明岐县位于河南郡东部。岐还见于《史记·樊郦滕灌列传》,据记载:“沛公略地至陈留,六月余,商以将卒四千人属沛公于岐。”岐之地望,《史记索隐》作注,“此地名阙,盖在河南陈、郑之界”。《史记正义》则指岐当与陈留、高阳(今河南杞县西南)相近。《史记·高祖本纪》记载:“(郦)食其说沛公袭陈留,得秦积粟。乃以郦食其为广野君。郦商为将,将陈留兵,与偕攻开封,开封未拔。”由郦商将陈留兵攻开封(今河南开封市西南)可知,岐不但地近陈留,且与开封相距不远。《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依《史记正义》认可岐与陈留相近,汉初为河南郡属县,后因故省并,确地不详。何慕分析秦代岐县应位于今河南杞县附近,或属三川郡。秦秋月认为岐县在秦三川郡东界之西,可能属于秦砀郡而不属于三川郡。据《太平寰宇记》陈留县下记载:“裘氏城,在县南六十里。风俗传云:‘陈留有裘氏乡。’城冢记云:‘秦时故县也。’”由前文可知,岐位于河南郡东部,又位于陈、郑之界,与陈留、高阳相近。裘氏与岐音近,一声之转,裘氏是秦时故县,又符合岐县方位,岐县城可能即裘氏故城,今开封市通许县北有西城村遗址,符合裘氏城位于陈留县南六十里的记载,城址年代由战国延续至汉,岐县当位于此处。

三、卷

卷在《秩律》简456介于荧(荥)阳(今河南郑州市西北)、岐之间。杜预认为衡雍即卷县,据《左传》记载,鲁僖公二十八年(前632)城濮之战后晋军抵达衡雍,杜预在此作注,衡雍即荧(荥)阳郡卷县。不过,《后汉书·郡国志》荥阳郡卷县下记载:“有垣雝城,或曰古衡雍。”稍晚于杜预的司马彪没有明确记载衡雍即卷县,然而,刘昭沿用杜预观点,其在《后汉书·郡国志》河南郡卷县下注补:“《史记》无忌谓魏王曰:‘王有郑地,得垣雍’者也。杜预曰即是衡雍。又今县所治城。”随后的《括地志》《太平寰宇记》沿用此说,还记载卷城在原武县(今河南原阳县原武镇)西北七里,即今原武镇西北四千米圈城村遗址。

不过,杜预之说有待商榷,如果衡雍城即卷县城,那么难以解释《水经注》所载衡雍城西北有卷县故城。据《水经注》记载,“济隧上承河水于卷县北河,南径卷县故城东,又南径衡雍城西”。“阴沟首受大河于卷县,故渎东南径卷县故城南······故渎东分为二,世谓之阴沟水······右渎东南径阳武城北······左渎又东绝长城,径垣雍城南,昔晋文公战胜于楚,周襄王劳之于此。故《春秋》书:甲午至于衡雍,作王宫于践土。《吕氏春秋》曰:尊天子于衡雝者也。《郡国志》曰:卷县有垣雝城,即《史记》所记韩献秦垣雍是也。”由济隧、阴沟水方位流向可知,卷县故城在衡雍西北,与杜预等不同。

顾祖禹注意到卷与衡雍地望存在争议,其糅合《水经注》《括地志》《太平寰宇记》记载,依据卷县故城在垣雍西北与卷城在原武县西北七里,指出卷城在原武县西北七里,衡雍在原武县西北五里。随后《大清一统志》《春秋大事表》《春秋地理考实》《春秋左传注》等沿用顾说,顾说也影响《中国历史地图集》战国“韩魏”图组、东汉“司隶校尉部”图组中卷城、衡雍城的定位,《中国历史地图集》将两城定位至今原武镇西北,卷城位于衡雍西北。不过,顾说又无法解释杜预等记载的衡雍城即卷县城。

卷见于战国时期,后置县,属河南郡,西晋改属荥阳郡,至太平真君八年(447)被废,太和十一年(487)复置,北齐天保七年(556)再废。由于卷县在历史上两置两废,其沿革当是考证地望的突破口。首先是《水经注》记载的衡雍城西北的卷县故城,按《水经注》作于6世纪上半叶,加之与郦道元同时期的刘昭指出衡雍城是卷县今治,可知卷县故城当是指太和十一年(487)复置之前的卷县城。又据学者考证,杜预《春秋经传集解》所引政区以西晋太康元年(280)为断限,杜预指出的卷县治位于衡雍城当是西晋时期政区面貌,也意味着卷县故城不是西晋时期卷县城。刘昭注补《后汉书·郡国志》沿用杜预之说,表明卷县在西晋太康元年至北魏太和十一年复置期间,其县城位于衡雍城。那么,衡雍城西北的卷县故城当是西晋之前的卷县城,应即汉卷县城。又按《后汉书·郡国志》记载的是东汉顺帝永和五年(140)前后政区面貌,司马彪没有指出衡雍城即卷县城,可知,汉卷县城在别处,即衡雍城西北的卷县故城,也说明卷县城在东汉永和五年至西晋太康元年之间有过迁移,即由卷县故城迁至衡雍城。

综上所述,汉卷县城当在今原阳县原武镇(即唐宋原武县)圈城村遗址(即衡雍城)西北,据《水经注》记载,“阴沟首受大河于卷县,故渎东南径卷县故城南,又东径蒙城北”。可知卷县故城还位于蒙城(今原阳县祝楼乡蒙城村)西北,即今原阳县祝楼乡一带,按此地以东有东、西圈村,又据《括地志》《太平寰宇记》所载原武县西北七里的卷城即圈城村遗址,表明“圈”与“卷”音近,汉卷县城应在祝楼乡东、西圈村。杜预、刘昭与《括地志》《太平寰宇记》所载乃是卷县治迁至衡雍城后的政区状况,换言之,今原武镇西北4千米处圈城村遗址应是春秋战国时期衡雍城与东汉以后的卷县城,因为卷县被省,后世便以衡雍城作为卷置县以来的城址。

作者:潘国立

来源:《历史地理研究》2025年第4期

选稿:宋柄燃

编辑:欧阳莉艳

校对:汪依婷

审订:杜佳玲

责编:耿 曈

(由于版面内容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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