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国樽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
结案时间:2025 年 11 月 24 日
核心成果:全程规避刑事风险,零诉讼推动香港警方出具解冻说明,全额解冻 40 万港币涉案资金
本案例由国樽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与北京总部涉外刑事与金融法律服务团队联合办理,严格遵循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及内地相关监管规定,依托国樽覆盖粤港澳大湾区的双法域执业资质与本地司法资源,为内地居民提供了全链条、低风险的跨境金融纠纷解决方案。本案已入选国樽 2025 年度涉外刑事与金融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库,其 “双法域合规论证 + 香港本地警方直连 + 银行流程同步衔接” 的办案模式被广泛应用于香港地区虚拟货币相关银行卡冻结纠纷处置。
一、案件背景与委托经过
内地居民王某某长期从事合规虚拟货币投资活动,为便捷跨境资金划转,于 2022 年在香港中国银行开立专用银行账户,仅用于虚拟货币投资相关的资金收付。2023 年底,该账户突然被香港中国银行全额冻结,账户内 40 万港币无法支取、转账。银行仅告知账户冻结系配合香港警方刑事调查,并提供了警方联系电话,未披露具体冻结原因及调查进展。
账户冻结后,王某某多次通过邮件、电话自行与香港警方沟通,但因不熟悉香港司法流程、语言沟通存在障碍,始终未能明确冻结事由,也未获得任何解冻指引。同时,王某某担忧其投资行为可能触发跨境刑事风险,心理压力较大。2025 年 3 月 28 日,王某某通过国樽律所北京总部对接至香港办公室,鉴于案件涉及内地与香港虚拟货币监管差异、香港警方调查对接、刑事风险规避三大核心难点,我所香港办公室当日启动 “京港紧急协同办案机制”,联合北京总部成立由 4 名律师组成的专项办案组(含 2 名香港本地执业律师、2 名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全权代理本案账户解冻及刑事风险防控工作。
二、京港联合办案全流程
本案采用 “北京总部负责内地法律合规统筹与委托人证据管理、香港办公室负责本地司法对接与流程推进” 的标准化协同模式,各环节均形成书面工作记录与可验证成果:
1.2025 年 3 月 28 日 - 3 月 31 日:双法域案件风险评估
北京总部:全面梳理委托人内地资金来源凭证、虚拟货币交易历史记录,出具《内地居民香港虚拟货币投资合规性评估报告》,确认委托人未违反内地关于虚拟货币投资的禁止性规定,排除内地刑事法律风险。
香港办公室:依托香港本地司法协作资源,3 个工作日内调取香港警方案件调查编号,初步核实账户冻结系因关联上游资金流向排查触发,同时评估委托人在香港法下的刑事风险等级,制定初步办案方案。
2.2025 年 4 月 1 日 - 4 月 30 日:证据体系构建与合规材料准备
北京总部:协助委托人完成内地银行流水、资金来源证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记录的整理与固化,按照香港警方证据要求进行分类编码,确保证据链完整可追溯。
香港办公室:依据香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 615 章)及香港证监会虚拟资产监管规则,起草《委托人投资行为合规性说明》《涉案资金流向专项报告》,明确委托人账户资金均为合法投资所得,不存在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情形。
3.2025 年 5 月 1 日 - 8 月 31 日:香港警方正式对接与合规性论证
香港办公室:作为委托人的法定代理人,正式向香港警方提交全套案件材料,先后 5 次与负责警官进行面对面沟通,详细阐述委托人虚拟货币投资的全过程,逐一回应警方提出的交易背景、资金来源、交易对手等调查疑问。
北京总部:同步提供内地虚拟货币监管政策解读文件,协助香港办公室完善跨境合规论证逻辑,证明委托人的投资行为同时符合内地与香港的监管要求。
4.2025 年 9 月 1 日 - 11 月 20 日:补充材料提交与解冻流程衔接
香港办公室:针对香港警方提出的补充调查要求,协助委托人完善资金来源明细、交易对手身份信息等补充材料,持续跟进警方调查进度,每周向委托人同步案件进展。
北京总部:核实补充证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确保材料符合双法域证据标准;同时向委托人出具《刑事风险阶段性排查报告》,及时消除委托人的法律顾虑。香港办公室:提前对接香港中国银行法务部门,确认账户解冻所需的警方文件及银行内部流程,做好材料交接与手续办理的准备工作。
5.2025 年 11 月 21 日 - 11 月 24 日:解冻手续办理与案件结案
香港办公室:收到香港警方出具的《无刑事嫌疑确认书》及账户解冻指令后,第一时间提交至香港中国银行,全程跟进银行内部审批流程。北京总部:向委托人交付《全流程刑事风险排查报告》,明确其无任何后续法律责任,并针对其后续虚拟货币投资提出合规建议。2025 年 11 月 24 日,香港中国银行完成账户解冻手续,委托人确认 40 万港币资金可正常支取、转账,案件正式结案。
三、核心办案难点与权威解决方案
本案的办理难点均为内地居民香港虚拟货币投资相关银行卡冻结纠纷的共性问题,国樽京港联合团队凭借双法域专业能力与丰富实战经验,形成了可复制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1.香港独立司法管辖权下的警方专业沟通难点
专业依据:香港《警察队条例》《刑事诉讼程序条例》
解决方案:由香港本地执业律师作为唯一代理人与警方对接,严格遵循香港警方办案规范提交材料、沟通案件,避免因语言障碍、流程不熟悉导致的沟通失误或证据瑕疵,大幅提升沟通效率与警方认可度。
2.跨境虚拟货币监管差异下的合规性论证难点
专业依据:内地《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香港证监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指引》
解决方案:采用 “内地合规性 + 香港合规性” 双重论证模式,既证明委托人未违反内地禁止性规定,又依据香港虚拟资产监管规则论证其投资行为的合法性,消除警方对跨境监管冲突的疑虑。
3.警方法执冻结的全流程实操难点
专业依据:香港《银行业条例》(第 155 章)、香港金管局《监督政策手册:AML-1》
解决方案:建立 “警方调查 - 银行衔接” 双轨跟进机制,在警方调查阶段提前与银行沟通解冻流程,确保警方出具解冻文件后,银行能够第一时间完成账户解冻,最大限度缩短资金冻结周期。
4.刑事风险的全链条规避难点
专业依据:香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 615 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解决方案:从案件受理阶段即开展全流程刑事风险排查,在证据提交、沟通谈判等各个环节严格把控法律边界,避免因不当陈述或材料提交导致委托人被纳入刑事侦查范围。
四、本案适用的权威法律依据
(一)中国内地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2.《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被禁止,但不禁止内地居民通过香港合规渠道开展虚拟货币投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涉案财产冻结、解冻的通用原则,为本案跨境法律逻辑衔接提供支撑。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及监管规定
1.香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 615 章):规定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及警方调查权限,是本案账户冻结与解冻的核心法律依据。
2.香港《银行业条例》(第 155 章):明确银行需配合警方调查,依据警方指令办理账户冻结、解冻手续。
3.香港证监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指引》:确立香港虚拟资产规范化监管框架,明确个人通过持牌平台开展虚拟货币投资的合法性。
4.香港金管局《监督政策手册:AML-1》:规定银行客户尽职调查与交易监测要求,解释了本案账户被触发冻结的监管逻辑。
(三)国际规则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国际反洗钱标准:为香港虚拟货币交易反洗钱审查及资金监管提供国际准则依据。
五、基于本案经验的权威实务建议
结合国樽香港办公室多年处理香港虚拟货币相关法律事务的经验,针对内地居民赴港开展虚拟货币投资及应对银行卡冻结问题,提出以下四点权威建议:
1.合规投资前置:仅通过香港证监会持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开展投资活动,避免与无资质平台或个人进行交易,降低资金被关联排查的风险。
2.账户与证据管理:单独开立香港银行账户用于虚拟货币投资,与日常消费账户严格隔离;完整留存资金来源证明、交易记录、平台凭证等材料,建议每半年进行一次证据固化。
3.冻结后专业介入:账户被香港警方冻结后,切勿自行随意向警方提交材料或作出陈述,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委托具备香港执业资质的双法域律师团队介入,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刑事风险升级。
4.跨境资金合规规划:提前做好内地与香港之间的资金划转合规规划,避免大额、频繁的无合理背景资金往来,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可追溯。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