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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5月28日正式对外发布。《实施意见》围绕房地产发展、城市更新作出系统性部署,明确构建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以统筹推动、项目带动、多元融资为抓手,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助力2035年初步建成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目标落地。

构建首都特色房地产新模式

聚焦 “好房子” 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大力推进 “好房子” 建设,构建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服务水平,精准匹配群众刚性住房需求与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住房供给优化方面,北京将开展 “适居行动”,重点增加 “一张床、一间房” 等小户型住房产品供给,切实改善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居住条件。同时,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健全住房普惠性支持机制。

全面实施城市更新

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

作为首都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抓手,《实施意见》将“全面实施城市更新”单列成章,明确以民生改善为核心、项目带动为支撑、可持续模式为保障,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存量资源盘活、片区综合更新,激活城市发展活力。

在民生改善方面,北京将推进完整社区建设,持续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危旧楼房改建,实施城中村改造、老旧管线和消防设施更新,提升居住水平。在存量资源利用方面,北京将推进低效产业园区、老旧厂区厂房和楼宇更新,建设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强化区域综合性更新,注重公共空间带动,鼓励地下空间复合利用,建设立体城市,推动空间优化、功能融合、品质提升。

同时,坚持项目带动。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加强功能统筹,建立健全项目孵化机制,主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形成规模效应,提升城市活力和群众获得感。加强实施跟踪,按规定健全建筑规模管理、建筑功能混合利用、土地延期、无手续建筑认定等重要政策,丰富政策工具箱,推动集成创新。完善城市更新审批流程和标准规范,提高精准服务水平。

建立可持续实施模式。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组建城市更新平台,明确物业权利人权责和统筹实施主体地位,发挥责任规划师、建筑师、评估师、园艺师等协同作用,促进更新与治理双增效。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构建“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利益相关人履责”多元融资机制,注重运营全过程全流程参与,加强市场化运作,实现合理回报。

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北京累计实施市属老旧小区改造约7800万平方米,启动危旧房改建104万平方米,完成核心区平房院落申请式退租9700余户,加装电梯和更换电梯3300余部。同时,实施老旧厂房更新项目300余个,完成40个传统商圈改造提升,高品质商业设施投入运营总面积超5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