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一些真假难辨的“新闻”背后,是有组织的“造假”。5月28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新型网络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其中就有一起组织他人利用AI洗稿并提供有偿发布服务案。
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徐某、罗某雄、阚某奇合伙经营一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业务是从网上搜索、截取热点文章、新闻,利用AI软件将这些文章、新闻“洗稿”成“原创”,再将拥有网络自媒体平台账号的网民招募为学员,利用学员账号发布这些“原创”文章、新闻,赚取平台支付的流量提成,与学员五五分成。
期间,徐某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负责教授公司员工使用软件;罗某雄负责招募有自媒体平台账号的学员,指导学员发布“洗稿”后的热点文章、新闻;阚某奇负责公司员工的考勤、发工资,学员提成的分发,帮忙在网上搜索、截取热点文章、新闻并导入软件等。经审计,徐某、罗某雄、阚某奇等人通过上述行为,共计非法获利5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罗某雄、阚某奇结伙,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编撰虚假信息并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发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徐某、罗某雄、阚某奇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1年半(缓刑1年半)不等,均并处罚金5万元。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未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抗诉,判决现已生效。
“本案明确了利用AI进行‘洗稿’所生成的‘伪原创’信息的法律属性。技术工具的中立性并非刑事责任的当然阻却事由,刑法有必要也有能力穿透技术表象,依据行为的实质危害作出精准回应。”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孙万怀说,此类信息虽经算法重组呈现原创表象,但其本质在于刻意隐匿或模糊信息来源,导致公众对信息真实性产生误解,具有扰乱信息网络秩序的实质危险性。
发布会还透露,2021年至2025年,上海法院共审结各类网络犯罪案件3.2万余件,判处被告人5万余人。其中,依托数据要素和信息技术滋生的新型网络犯罪,包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犯罪,占总网络犯罪案件数的8.3%。案件虽然总量不大,但上升趋势较为明显,且隐蔽性强、变异形式多,已成为近年来网络治理的重点难点。
原标题:《上海高院披露:一家公司靠AI批量编造虚假新闻获利,3名负责人被判刑》
栏目主编:王海燕
本文作者:解放日报 王闲乐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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