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经常驾驶皮卡跑夜路,或者长距离巡航驾驶,下面这条新规将在下月1日实施,下面规定一定要认真阅读。
近日,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2372-2026)明确将于2026年6月1日零时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落地实施,同时废止以往老旧认定标准。新规打破单一时长判定模式,首创“驾驶时长+生理状态+作息轨迹”三维立体认定体系,全方位从严整治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这是我国交通管理层面针对疲劳驾驶治理的一次重要升级。
据交管部门统计数据显示,疲劳驾驶是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核心诱因之一。驾驶人处于疲劳状态时,会出现反应迟缓、判断力下降、注意力涣散、操作失误率飙升等问题,极易引发追尾、侧翻、失控冲撞等恶性交通事故,无论是私家车、货运车辆还是客运车辆,均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以往国内判定疲劳驾驶,仅以连续驾驶时长作为唯一依据,判定模式较为单一,难以精准甄别隐性疲劳状态,管控漏洞较为明显。
相较于旧版规则,这次新规最大的变革就是重构疲劳驾驶认定逻辑,不再单纯以驾驶时长划定红线,三维判定维度满足任意一项,即可依法认定为疲劳驾驶,覆盖全类型机动车驾驶人,适配私家车、营运客货车、网约车等全部车型。
第一维度:驾驶时长判定
该维度延续以往成熟管控标准,同时细化营运车辆专项要求。一是普通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长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单次停车休息时长不足20分钟,直接判定为疲劳驾驶;二是客运机动车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长不得超过8小时,单日夜间累计驾驶时长需严控在4小时以内;三是重型货运车辆驾驶人,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且强制要求中途休息不少于20分钟。
第二维度:生理状态判定
依托车载ADAS智能监测系统、车内视频监控、行车记录仪等设备采集的数据,结合现场执法核验,若驾驶人行车过程中频繁出现长时间闭眼、频繁点头犯困、无意识打哈欠、视线长期偏离行驶路面、肢体僵硬反应迟钝等典型疲劳生理行为,即便未超出驾驶时长标准,执法部门也可认定其构成疲劳驾驶,填补隐性疲劳监管空白。
第三维度:作息轨迹判定
执法人员可结合驾驶人生活作息轨迹、行程记录、休息凭证等相关信息综合判定。若查证驾驶人此前长时间熬夜、睡眠严重不足,在精神状态无法满足安全驾驶要求的情况下驾车上路,即便短时驾驶未触发时长、生理判定红线,同样纳入疲劳驾驶管控范畴。同时新规明确,事故调查阶段需提前排除酒驾、毒驾、分心驾驶等其他违法行为,保障判定结果公平公正。
同时,公安部交管局专门对此规则作出说明,制定《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仅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环节,用于事故原因核查中对疲劳驾驶行为的认定,并非日常路面执法查处疲劳驾驶的通用标准。交管部门温馨提醒全体驾驶人,务必主动熟知新规条款,摒弃“熬一熬就能到目的地”的错误驾驶观念。长途出行提前规划行程,科学分配驾驶与休息时间;多人同行建议轮换驾驶,杜绝单人长时间驾车;行车途中若出现犯困、注意力不集中等状态,及时就近驶入服务区、停车场休息休整。运输企业需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内部驾驶员作息管理制度,依托车载监测设备实时监管驾驶员状态,从源头遏制疲劳驾驶,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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