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难在被执行人没钱、没资产、玩转移。尤其碰到行政无偿划转、国企调拨、关联方白拿资产,债权人往往举证无门、执行终本、钱打水漂。

作为债权人,难道这种情况下只能认栽吗?

作为一名年均承办案件超百起,再审案件过半!专注疑难案、冤假错案团队带头人,老余告诉朋友们,现在,最高法最新裁定给债权人撑腰!另案生效裁判确认的无偿划转事实,执行中直接免证,终本裁定就能推定不能清偿,直接追加第三人还债 !

一、核心利好:3句话讲透关键规则

1、生效裁判确认=免证事实

另案已认定资产无偿划转给第三人,执行异议、复议、追加程序中不用再举证,除非对方拿得出足以推翻的铁证,法院直接采信 。

2、终本裁定=偿债不能铁证

债权形成在划转前,划转后被执行人无财产终本,直接推定划转导致偿债能力丧失,满足追加法定条件,不用再证恶意转移 。

3、谁白拿资产,谁在限额内还债

依据《变更追加规定》第25条,第三人在无偿受让资产价值内担责,已替还债的部分可扣减,禁止重复清偿 。

二、债权人实操:3步快速追加,少走弯路

1、找生效文书

优先查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锁定划转主体、范围、性质、时间,直接当证据,省掉大量调查成本 。

2、卡准时间线

必须债权先形成、资产后划转,再拿终本裁定、财产查询回执,证明划转后无财产可执行,因果关系一步到位 。

3、主张不超限

只在第三人受让资产价值内要钱,超范围诉求会被驳回,精准主张更易支持 。

三、第三人/被执行人:3点避坑,别白担责

1、口头抗辩没用

想推翻免证事实,必须拿补充协议、付款凭证、国资备案等硬证据,否则法院直接认划转事实 。

2、及时举证已还债

有过代偿务必在异议、复议阶段提交凭证,申请对应扣减,逾期可能要全额担责 。

3、留存全套合规材料

行政批复、划转方案、账务凭证等全留好,证明合规性与是否有偿,防范被无端追加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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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案关键提醒

1、政策性无偿划转,不看过错,看三点:事实已确认、偿债受损、无对价受让 。

2、免证仅限事实认定,不含法律评价,别超范围主张 。

3、企业划转资产前,先查债务,避免资不抵债、牵连被追加 。

视频前的朋友们,您记下了吗?

胜诉≠兑现,执行有捷径。财产被白拿,生效裁判来帮忙,终本追加第三人,合法债权就不会不落空!

如果通过老余这样的介绍您还是搞不清、拿不准!关注私信我,老余及其团队成员愿用我们所学所长,为维权路上的的您尽一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