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9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刘应成,也就是原少林寺住持方丈释永信,因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三百五十万元。宣判后,他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一个曾经被无数人当成“佛家门面”的人,不是在经声里收场,而是在判决书里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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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明的数字,令人瞠目结舌。2003年至2025年,刘应成利用担任少林寺住持、少林慈善福利基金会会长等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侵占单位财物一亿三千一百余万元;2012年至2022年,挪用单位资金一亿五千一百余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2006年7月以来,在少林寺工程项目及相关经营活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一千一百六十三万余元;1995年至2022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折合五百六十七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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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5年11月,释永信被批捕时,涉及的罪名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批捕时增加了一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到了提起公诉阶段,又新增了一项行贿罪,最终四个罪名一起移送法院审理。

这起案件是在异地办理的,没有在登封或开封,而是由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对应的是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之所以将案件起诉到中院,意味着他们认为释永信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新增行贿罪这一罪名,依法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根据不同情节,刑期从三年以下到无期不等。从量刑角度来说,可供量刑的犯罪事实增加了,有可能加重处刑结果。但法律专家也指出,这对释永信来说未必全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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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四个罪名没有一个是可以判处死刑的。我国刑法不存在单纯靠堆砌有期徒刑到死刑的情况,哪怕几个罪名都是无期,加在一起还是无期。所以释永信可以确定逃过死刑,司法豁免也可以被排除。

行贿罪的出现,意味着一定有一个国家工作人员收了钱,构成了受贿罪。而这个罪名在批捕阶段是没有的,说明很可能是在审查起诉阶段供述的,甚至不排除释永信有检举揭发行为。某些行为如果被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反而可能降低他的刑罚。比如原来三个罪名可能要判无期,新增一个罪名最高还是无期,但如果有从轻情节,反而可能导致最终被判有期徒刑。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分析。实际怎么判,还要看行贿罪本身有多重、属于哪个层级。如果特别重,也减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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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对释永信个人的判决,这起案件还有两大悬念。一个是受贿一方是谁。释永信是少林寺方丈,需要他主动行贿的人,显然不是普通人,而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太可能是基层人员。这背后牵涉到谁,其实很值得关注。

另一个悬念是,释永信十年前就曾被举报。2015年前后,关于释永信的种种传闻甚嚣尘上,包括有老婆孩子、在外有别墅、有巨额财产等等。但当时调查的结论是,很多传言不能证实。现在释永信被起诉了,查出的这些问题,到底有没有跟当年重叠的?是当年他确实一点问题没有,现在的问题都是近十年新发生的?还是当年就有问题,但跟被举报的事项不重叠?抑或是当年的举报其实已经有属实的部分,只不过没查出来?这些问题,希望在释永信案的审理中可以揭开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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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协会对释永信行为的认定很直白:完全是咎由自取。佛门讲因果,释永信自造罪因,结成监狱之果。判决落下,告诉所有人一个道理:没有法外之教,没有法外之地,更没有法外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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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释永信入狱,孙玉良感受颇深,盼他在狱中把心静下来,好好悟佛理大道。以前讲经,释永信未必真懂因果;现在服刑,或许才有时间照见自己。铁窗之内,没有前呼后拥,没有头衔光环,没有香火包装,若还能悟,就从“贪”字开始悟;若还能悔,就从“法”字开始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