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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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太仓生态园通航坠机事故致两人身亡,这场牵动舆论的安全惨剧历经数年刑事、民事层层审理,终于在2026年5月迎来一审民事判决。

太仓市人民法院判令三家涉事企业合计赔偿遇难乘客家属256.8万余元,精准划分出运营方无过错连带责任、出租方过错补充责任的双重追责体系。但家属方因不满卓尔通航仅承担20%责任的判决结果,明确提出上诉。

本案叠加企业无证运营、伪造空域文件、负责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多重违法情节,暴露了民用低空文旅项目的监管漏洞与行业乱象,其判决争议与后续走向,将对国内通用航空安全追责、低空经济合规发展形成重要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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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事件始末:多重违规叠加酿成致命空难

01、事件始末:多重违规叠加酿成致命空难

本次事故的根源,是一场贯穿飞行全流程的违规操作链条,从企业资质、空域审批到飞行运营,全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最终引发致命悲剧。

事故发生于2022年7月5日,江苏太仓电站村生态园飞行营地内,一架JA-600型固定翼运动飞机在开展体验飞行项目时突发坠毁,机上机长张某、体验乘客向某当场身亡,一场普通的低空文旅体验,瞬间演变为两条生命陨落的安全惨剧。

事后调查揭开了此次事故背后层层乱象。涉事飞机B-103F为盛达通用航空(苏州)有限公司从卓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租赁所得,也是盛达通航旗下唯一一架航空器。

关键违法事实显示,盛达通航自始至终未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也未完成非经营性通航活动的登记备案,完全不具备开展商业飞行体验项目的资质。

为规避监管、违规开展运营,盛达通航法定代表人擅自仿照卓尔通航过往空域申请文件,伪造《关于使用江苏太仓飞行空域的请示》,通过海空雄鹰(江苏)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递交审批,违规获取2022年7月至12月的空域飞行批复,此次飞行活动本身就是建立在虚假文件之上的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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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本案还牵扯出涉案核心人员的刑事犯罪问题。涉事飞行营地负责人管宇峰,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长期冒充军人身份开展商业宣传、招揽客户,利用军人身份的公信力包装飞行项目,误导消费者与合作方。

2024年9月,太仓市人民法院对该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宣判,管宇峰因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为这场乱象丛生的飞行项目再添一重违法定论。

值得注意的是,事故发生时,卓尔通航原本获批的太仓空域使用期限已到期,本次飞行无合法空域权限,属于典型的违规“黑飞”。多重资质缺失、文件伪造、监管空转、身份造假等问题交织叠加,最终突破安全底线,酿成不可逆的伤亡悲剧。

02、诉讼历程与一审结果:数年维权厘清多方责任

02、诉讼历程与一审结果:数年维权厘清多方责任

事故发生后,遇难者家属开启了长达数年的维权之路,案件历经刑事审判、民事立案、开庭审理、一审宣判多个阶段,流程漫长且争议重重。

2024年9月,涉事负责人管宇峰的刑事判决落地,明确了项目运营的违法底色。同年10月,遇难乘客向某家属正式提起民事诉讼,向三家涉事企业追责索赔。

2025年4月27日,太仓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民用航空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对盛达通航、卓尔通航、海空雄鹰三家涉案主体的过错责任、赔偿义务进行全面审理。

涉事飞行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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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飞行营地

历经一年的细致核查与庭审推演,2026年5月29日,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敲定最终赔偿方案:三家被告企业合计向遇难者家属赔偿2568001.5元。

判决明确了差异化的责任划分标准,成为本案核心亮点。

其一,盛达通航作为飞机承租方、实际运营主导方,海空雄鹰作为飞行活动组织、指挥、利益共享方,二者深度绑定、共同运营涉案飞行项目,对航空器形成实际管控,依法认定为共同经营者,需对事故损失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

其二,卓尔通航作为飞机所有权人、原空域申请人,存在放任违规飞行的过错,需在总赔偿金额20%的范围内(即513600.3元)与前两家企业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此外,针对另一名遇难者机长张某的维权案件,法院同步作出认定。张某系执行海空雄鹰工作任务期间遇难,属于工亡范畴,其家属已与海空雄鹰达成赔偿调解协议。

同时法院明确,盛达通航的无证运营、伪造文件等违法行为,并非本次坠机事故的直接诱因,为两类受害者的责任认定作出清晰区分。

一审判决落地后,维权多年的家属并未选择接受。家属向媒体明确表示,卓尔通航明知盛达通航无合法经营资质,仍出租航空器,且长期放任对方违规使用自身空域资源、开展违法飞行,是违规飞行得以持续的重要前提,过错程度远超20%的责任比例,一审判决对卓尔通航的责任认定过轻、权责不匹配,因此坚决不认可判决结果,已明确将提起上诉,继续维权追责。

立案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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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告知单

03、法律界定与核心争议:两种责任逻辑的司法博弈

03、法律界定与核心争议:两种责任逻辑的司法博弈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集中于卓尔通航的过错定性与责任比例划分,法院、原告、被告三方观点形成鲜明博弈,清晰展现了民用航空侵权责任的司法适用逻辑。

从被告卓尔通航的抗辩理由来看,其始终主张自身无责。

卓尔通航辩称,自身仅持有运行合格证,且商业运行资质已被暂停,涉案飞机早已从其运行体系中剔除;涉案空域文件系盛达通航单方伪造,公司毫不知情,不存在出借资质、默许违规运营的行为。

同时,跨区域飞行报备、保险投保、飞行安全管控等义务均由承租方盛达通航承担,盛达通航伪造文件、隐瞒运营实情的行为,已超出卓尔通航的合理预见范围,二者无直接法律因果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则突破了“形式无责”的抗辩逻辑,从过错责任角度锁定卓尔通航的赔偿义务,与运营方的无过错责任形成明确区分。

法院认为,民用航空器属于高度危险作业范畴,经营者需承担严格无过错责任,因此盛达通航与海空雄鹰作为共同运营主体,无论是否存在直接操作失误,均需对飞行事故伤亡后果承担全额连带责任。

而卓尔通航的过错在于消极放任的不作为违规。作为航空器所有权人和初始空域申请人,其明知承租方盛达通航无经营资质、无备案手续,仍长期放任对方利用自身原有空域资源开展商业飞行,客观上为对方积累了违规飞行的操作惯性,持续放大安全风险。

管宇峰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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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宇峰本人

即便事故发生在空域批复到期后,且涉案文件为事后伪造,但前期的放任行为为后续违规飞行提供了基础条件,与事故损害后果存在间接因果关系。综合考量过错程度、风险关联性,法院最终酌定其承担20%过错责任。

从行业律师专业视角来看,本案判决厘清了通用航空租赁运营的核心法律边界。律师分析指出,通航设备出租方并非“一租了之”,负有资质审核、风险管控、合规监督的附随义务。

若明知承租方无合规运营资质,仍放任其利用自有资源开展高危飞行活动,即便未直接参与运营、未伪造文件,也需承担相应过错责任。同时本案明确区分了“运营无过错责任”与“第三方过错责任”,为同类通航事故的责任划分提供了精准司法参照。

但业内也有观点认为,卓尔通航的长期放任行为是违规飞行常态化的重要诱因,20%的责任比例偏低,难以完全匹配其过错程度,这也是家属上诉的核心合理依据。

04、社会影响与网民态度:直击低空经济监管痛点

04、社会影响与网民态度:直击低空经济监管痛点

本案并非单一的安全事故,而是国内低空文旅快速发展过程中行业乱象的集中缩影,判决结果与案件细节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热议,折射出公众对低空旅游安全、行业监管、资质合规的高度关注。

从社会层面来看,本案兼具刑事违法与民事侵权双重属性,暴露了轻型通航文旅项目的多重监管漏洞。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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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近年来,低空旅游、私人飞行体验成为文旅新业态,部分企业为追逐暴利,无视民航安全规则,出现无证运营、文件造假、资质挂靠、监管规避等违规行为,甚至通过冒充军人等虚假宣传博取信任、招揽客源,严重扰乱通航市场秩序,威胁公众生命安全。

管宇峰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企业集体违规“黑飞”的情节,让公众看到部分低空文旅项目的虚假包装与安全缺失,对行业公信力造成极大冲击。

同时,本案的差异化责任判决,填补了通航租赁领域的司法空白。以往同类空难案件中,多聚焦直接运营方的责任,忽视出租方、平台方的监督义务。

本案明确航空器出租方的合规审查与风险管控责任,打破了“租赁无责”的行业误区,倒逼通航设备租赁企业、文旅运营企业厘清权责边界,强化事前审核、事中监管,对规范低空经济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警示与引导作用。

网民态度则呈现出高度一致的共情与质疑。绝大多数网友对遇难者家属数年维权的坚持表示同情与支持,认为一审对卓尔通航的责任认定过轻。

网友普遍认为,若无卓尔通航的飞机租赁、前期空域资源铺垫,盛达通航的违规商业飞行根本无法落地,卓尔通航的放任行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源头,理应承担更高比例责任,家属上诉合理合法。

同时,大量网友呼吁强化低空文旅行业监管,严查各类“黑飞”、资质造假、虚假宣传行为,完善通航企业准入、租赁管控、空域审批、日常巡查全链条监管体系,杜绝企业利用监管漏洞漠视生命安全、逐利违规。

也有网友表示,本案暴露的行业乱象并非个例,亟需监管部门出台更细化的合规标准与处罚机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筑牢低空旅游安全防线。

05、后续进展分析与趋势预测

05、后续进展分析与趋势预测

结合本案事实、法律规则与行业现状,案件后续走向与行业发展趋势可从案件审理、行业规范、司法实践三个维度展开预判。

首先,从案件上诉审理来看,家属上诉的核心争议为卓尔通航责任比例过低。

二审法院大概率将重点核查卓尔通航的过错程度、不作为行为与事故风险的关联性强弱。

结合全案违法事实,卓尔通航长期放任无资质企业违规飞行,为涉案项目持续运营提供核心基础,过错关联性较强,不排除二审法院上调其责任比例、加重赔偿责任的可能。

同时,盛达通航与海空雄鹰的连带赔偿责任认定事实清晰、法律依据充分,二审大概率予以维持。整体来看,二审将进一步细化出租方的安全监督义务边界,厘清通航租赁场景的过错责任裁量标准。

其次,从行业监管层面,本案将成为低空文旅行业合规整改的重要契机。

随着低空经济快速发展,轻型通航体验项目日益普及,但此前行业存在监管宽松、权责模糊、违法成本低等问题。

本案多重违法情节曝光后,或将推动民航、文旅、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无证运营、资质挂靠、文件造假、违规空域使用等乱象,完善通航企业租赁、运营、审批全流程监管制度,细化出租方、运营方、平台方的权责清单,从源头遏制“黑飞”乱象。

最后,从司法实践角度,本案将形成典型判例示范效应。

未来各类通用航空飞行事故、低空文旅侵权纠纷中,法院将更注重穿透式审查,不再局限于直接运营主体的责任认定,而是全面核查设备出租方、资源提供方、运营合作方的合规义务履行情况,压实全链条主体责任,彻底改变行业“重运营、轻监管”“重租赁、轻审核”的惯性弊端,推动低空经济从野蛮生长向合规安全高质量发展转型。

06、妙手物语:以司法追责筑牢低空安全底线

06、妙手物语:以司法追责筑牢低空安全底线

太仓通航坠机致死案,是一场企业逐利漠视规则、监管缺位滋生乱象酿成的生命悲剧,也是我国低空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矛盾与问题的集中体现。

从负责人冒充军人获刑,到涉事企业无证运营、伪造文件、违规黑飞,再到一审判决厘清多方权责、家属坚决上诉追责,本案的每一个环节,都直击行业合规痛点与司法监管难点。

一审判决的核心价值,在于打破了通航行业的责任壁垒,明确了低空高危作业“全链条追责”的司法导向,让航空器出租方、合作运营方不再游离于安全责任之外,为行业划定了清晰的法律红线。

而家属的上诉维权,并非否定司法公正,而是追求权责匹配的正义,倒逼司法进一步细化过错裁量标准,填补行业监管漏洞。

低空经济是新兴朝阳产业,但产业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生命安全为代价。本案的持续审理与最终判决,不仅关乎一户受害者的维权结果,更关乎整个通航行业的规范升级。

唯有通过严格的司法追责、常态化的行业监管、完善的合规制度体系,压实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才能彻底整治低空文旅乱象,守住公共安全底线,让低空经济在法治与安全的框架内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