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传票后,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慌张熬夜写答辩状,生怕错过15天的答辩期。其实案子照样审,根本不用着急递交。打官司是一场心理与信息的博弈,提前把答辩状交上去,法官未必有空细看,但原告会第一时间摸清你的抗辩思路,有充足时间准备反驳,这等于亲手把刀递给对方。
因此应当按兵不动,不必理会传票上的15天期限,提前亮底牌只会让自己陷入被动。
庭审策略上可以采取开庭突袭。把写好的答辩状揣在手里,等到开庭当天当庭交给法官和原告。这样做既守了规矩,又打了对方一个出其不意,让对方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节奏全乱,主动权就牢牢拽在自己手里。
法律规定答辩期一般为15天,但如果来不及,当庭提交书面答辩状也是允许的,当庭提交恰好能发挥突袭的战术优势,让答辩更加正式有条理。
最关键的原则是闭嘴别自认。答辩状里千万别写任何对自己不利的事实。一旦白纸黑字确定下来,法官会直接认定为自认,对方连证据都不用提就能赢。
撰写答辩状必须只说事实不说情绪,千万别写情绪化的发泄之词,法官只看事实和证据。每一个反驳都要有证据支撑,比如转账记录或聊天记录,空口无凭无法推翻原告主张。
打官司不是比谁守规矩,而是比谁懂得什么时候该出手什么时候该藏着。但千万要注意,无论采取何种答辩策略,都必须按时出庭。
如果不出庭,法院会缺席判决,等于放弃了为自己辩解的权利,结果大概率不利。收集好相关凭证,有理有据地当庭答辩,才能真正把主动权留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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