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提出要发挥不动产单元代码作为不动产唯一身份标识的作用,全面实施“源头赋码”“一码关联”。

《工作指南》明确,宁夏回族自治区范围内所有新建项目实行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全生命周期管理。建设项目用地等不动产空间范围一经依法确定,即设定不动产单元、编制代码,并将其记载于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中,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串联起“规、批、供、用、登”等自然资源全链条管理业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工作指南》提出,要聚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用地审批、土地供应、规划建设、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关键阶段,分阶段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单独选址项目中的交通、能源等线性工程或分散式(风电)项目,在用地预审和报批阶段,以捆绑方式按区域、项目预设1宗地、预编1个不动产单元代码,在项目供地阶段,按地籍调查成果重新确定宗地、重新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供应、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等阶段涉及不动产单元分割合并、规划条件调整等确需变更代码的,通过行政审批系统中的电子监管号、地块ID、项目名称建立新旧代码对应关系,确保不动产权属、宗地空间及业务信息全程衔接、动态留痕、闭环可溯。

《工作指南》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严格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统一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确保代码特定性、唯一性、准确性,从源头规范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为全链条关联应用筑牢数据根基。要依托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成果,以统一产权底板为支撑,全面打通自然资源各业务系统数据通道。要在行政审批系统增设不动产单元代码专属字段,建立不动产单元代码与项目电子监管号精准关联机制,实现跨系统数据同源、精准匹配、互联互通。

下一步,宁夏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专题培训,严格对标规范标准,从严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充分发挥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核心赋能作用。同时,持续拓展“一码关联”在产权底板服务规划选址、城市更新、存量资产盘活等领域应用场景,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智能监管与精细化治理能力。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宣传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