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得润公告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Meta进入债权和解程序后,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重庆美达、宜宾美特的借款形成对外财务资助。公司就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合计8.27亿元向深圳中院起诉。近日,案件一一审判决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可上诉,最终结果不确定。公司已对借款及利息计提坏账准备,预计不会对后续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