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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第一次上法庭的当事人,都有一个天真的想法:只要我把证据递上去,法官自然会明辨是非。但在我看来,庭审从来不是 “证据摆完就完事” 的走过场,发问环节才是还原真相、决定胜负的关键。绝大多数当事人败诉,不是因为证据不足,而是栽在了自己的思维惯性上。

最容易被忽视的致命误区,就是以为常识不用证明,不用专门发问。很多人想当然地觉得,一些生活中的基本常识,法官肯定都懂,没必要多此一举去问对方。但事实恰恰相反,法庭上没有 “理所当然” 的事实,任何你没有通过发问固定下来的 “常识”,都等于不存在。我见过一个当事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中主张自己是因为被告店里地面有水滑倒受伤,他觉得 “地面有水会滑” 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就没有在发问环节让被告确认当时地面没有防滑提示。结果被告当庭辩称原告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地面根本没有水,法官最终因为原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地面湿滑,驳回了他的大部分诉讼请求。在我看来,法官不是万能的,他们不可能了解每个案件涉及的行业常识和生活细节,你的任务就是通过发问,把那些你以为 “不用说” 的常识,变成法官无法忽视的铁证。

对方反复说 “不清楚”“不回答”,不是你放弃发问的理由,反而是突破的最佳时机。很多当事人遇到对方不配合,就觉得问了也白问,干脆不再继续。但我要明确告诉大家,法庭上的沉默和回避,从来都不是中立的,它本身就是一种答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也就是说,只要你坚持发问,对方的每一次 “不清楚”,都是在帮你向法官证明他不敢面对真相。你可以换个角度、换个方式继续追问,一步步缩小对方的回避空间,直到他无法再逃避。

永远不要假设法官已经明白你的观点,该发问的一定要问到底。很多当事人开完庭会委屈地抱怨:我明明把所有证据都交给法官了,他怎么就没看到呢?其实法官每天要处理几十甚至上百个案子,不可能像你一样对每个细节都烂熟于心。你觉得一目了然的证据链,在法官眼里可能只是一堆零散的文件。比如你提交了一份聊天记录,里面明确提到了对方的欠款金额和还款时间,但你没有通过发问让对方确认这份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也没有明确指出哪一句是关键的还款承诺,法官很可能会在繁忙的工作中忽略这个细节。我认为,庭审的本质是说服法官,而不是自我感动。你必须通过发问,把你的证据和观点清晰地串联起来,让法官没有任何理由忽视你的主张。

总之,庭审发问考验的不是你的口才,而是你的思维能力。跳出 “我以为” 的思维惯性,把每一个该问的问题都问清楚,把每一个该固定的事实都固定下来,你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