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预期的味道,能免单吗?不免,我就发5千差评曝光你。
6月1日,店家负责人蔡先生告诉记者,4名游客到店吃卤水火锅,点了400多元的菜品。
40分钟吃了七成左右,几人告知店员锅底味儿淡、牛肉有腥味,与预期不符,表示只愿意支付虾和鹅肝的部分费用。
老板也是实在人,虽然心里委屈,但为了挽回咱大潮汕美食的印象,不想让家乡味道被误解,最终只能无奈选择了免单。
需要特别注意的两个地方:
一、40分钟吃了七成左右
如果确实很难接受到不想付费,那常理应该提早说,让店家做调整或换一个菜。
这40分钟的用餐时间和七成的消耗量,在法律和常理上都构成了一个“默认认可”的事实。
它证明了食客在用餐过程中对菜品是没有严重异议的。
他们在酒足饭饱之后突然发难,本质上是一种恶意违约。
二、发5千差评曝光你,我也纳闷为何强调5千字
是因为在当今的互联网评价机制下,短评往往被忽略,而一篇洋洋洒洒、图文并茂、看似逻辑严密的小作文,更容易被平台算法推荐到首页,也更容易被不知情的潜在消费者认可。
更能拿捏店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气生财的心态。
确实,对于餐饮实体店来说,大众点评、美团等平台的评分就是命根子。一条爆款恶意差评带来的潜在损失,可能是几千甚至几万元的营业额。
话说回来,我是广东人,爱吃潮州菜,这个菜系本来就是以清淡新鲜、原汁原味为主调,讲究的是对食材本味的极力追求。
潮汕火锅、潮汕卤水更是如此,核心精髓就是保本味、吃鲜甜,不靠重盐、重辣、重香料掩盖味道,店家敢做清淡锅底,底气全来自食材足够新鲜。
潮汕吃法本来就是锅底清煮锁鲜,味道轻重按自己喜好,蘸料调节。
很多外地朋友第一次吃确实会觉得“没味道”,这是口味差异,很正常。
但这个是饮食习惯不同,不是店家味道有问题!吃不惯可以吐槽、可以避雷、可以真实给差评,这都是消费者的合法自由。唯独不能吃完,转头就拿差评要挟店家免单,这性质完全变了。
400元的消费金额,达不到刑法2000元的敲诈勒索刑事立案标准。
虽然该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恶意差评曝光为要挟,强行索要免单、少付餐费,属于敲诈勒索违法行为。
现实中很多像蔡先生这样的店家,往往出于“不想把事情做绝”的心态,最终选择了沉默。
毕竟开门做生意讲究以和为贵,加上维权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面对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不少商家只能无奈吃个哑巴亏。
听听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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